枫桥经验 | 工程款纠纷影响400户业主不能按期收楼?看佛山三水调解员如何巧化解!
佛山司法 2020-09-02 18:42

三水某公司工程款遭拖欠引发多次矛盾冲突,

还涉及到约400户准业主不能按期收楼

这个局怎么破?

      近日,在三水区白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信访局的悉心调解下,持续四个月的拖欠工程款纠纷得以完满解决。

事情发展是怎样的?

一起来了解下!

去年5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以总包干形式发包给某园林公司负责。该园林公司完成了合同一期内容,并同时向房地产公司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而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进度款,并于今年4月份通知园林公司复工。园林公司以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到位为由,拒绝进场施工,而房地产公司在未与园林公司协调好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安排第三方园林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房地产公司与园林公司双方就工程量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工程质量等问题出现纠纷,在双方都不愿意走司法诉讼程序的情况下,该园林公司向白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人民调解介入,矛盾能否顺利化解?

受理案件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党委对此事十分重视。为妥善解决问题,避免影响约400户准业主按期收楼引发不稳定事件,白坭镇多方联动,与区信访局通过多次召开会议商讨,进行了风险评估,并于8月26日下午,把双方负责人约到三水区白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

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额度

和支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三水区白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面对面”、“背靠背”、“单独约谈”等措施与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释法明理,剖析利害关系,说明拒不给付工程款及不合法维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本纠纷所涉及的不止是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约400户准业主的交楼期限,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会引发双方冲突,以及发生准业主群体的集体维权和索赔事件。

白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信访局,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个人意见,了解案件事实,结合法律分析,对症下药,提出合理调解建议,耐心细致进行引导,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有效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小普提醒:

在一些工程项目建设中,

有时会出现工程队为讨要被拖欠款项

进行堵路等过激行为,

这种方式当然不可取!

在需要求助时,

可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院诉讼等合法途径,

让冲突和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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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三水公共法律服务 三水区司法局

编辑 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