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夫妻把这东西借了出去,结果双双被刑拘!
禅城政法 2020-09-01 16:48

前些日子   我们抓了一对夫妻

他们把不能借的东西借了出去

结果被双双依法刑拘  悔不当初

你猜他们借出去的是啥

还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吧

禅城的阿花是一名美甲师

休息时收到一条陌生好友申请

以为是客户便通过好友验证

之后  二人通过聊天渐渐熟络起来

才知道对方伤感的过去

原来他收到女友提出分手的信息

心情十分烦闷  向阿花倾诉

为了解决心中的怨气

他决定要报复前女友  并有偿请阿花帮忙

对方称  只要伪装成自己女朋友

给他发520、1314等

特殊意义金额的红包

便能获得转账金额的十倍返还

一开始阿花并不相信

但是看到对方的朋友圈发出的成功案例后

打消了疑虑  也相信了对方的故事

心生怜悯之心的阿花

答应了对方的请求

开始给了些小红包 对方都加倍返还了

后来对方胃口越来越大

阿花又扫描了对方发来的二维码

第一次转了2020元

第二次转了5200元

第三次转了9999元

然而向对方索要报酬时

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在开会、账户上没有这么多钱…

过了两天后

再次联系对方却发现已被拉黑

这时阿花才发觉自己被骗

便连忙报警求助

接报后

佛山禅城公安立即展开调查

根据付款二维码

锁定2名在山西稷山县一带活动的嫌疑人

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

将账号所有的2人一举抓获

嫌疑人景某和翟某是夫妻关系

他们是上述诈骗链条上的一环

他们在阿花被诈骗案中

充当的是诈骗金额中转的作用

通过提供自己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

专门接收受害者转账过来的资金

随后再将资金给骗子转过去

每帮转账款1万元  便收100元手续费

目前  2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贩卖、出借个人信息及账户后果多严重?

↓↓↓

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的个人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

一、将相关人员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货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三、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和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外,如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看完此文  你还敢这么做吗? 

来源:禅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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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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