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呵成!街头一女子自带水桶扳手盗消防用水,网友神评论:肯定不是第一次......
8月15日,河南许昌,
一名女子自带扳手、饮水桶等工具,
盗取街边消防栓用水,
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然而也很浪费,现场抛洒一大片。
(查看视频)
视频这一幕引来网友纷纷评论







小编提醒,
盗用消防用水属于挪用消防设施,
大妈这个行为,不仅不利己,
更危险的是,
当火灾发生后需要使用消防栓时,
若消防栓无水可用,这是何等的胆战心惊!

网上一搜索
类似案例数不胜数
令人心有余悸

一个普通的消防栓
在日常生活中
您可能根本不会在意它……
但危险来临时
它却是消防员灭火不可缺少的帮手
它的完整好用
关系着生命的安全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
还是有消火栓被占用,损坏、遮挡等情况的发生
圈占消火栓

消火栓被迫成为拴车桩

消火栓“兼职”收快递

注意!
请勿停用、挪用、损坏消火栓
因为这是违法的!
普法小贴士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因此
为了自身的安全
请自觉爱护这些救命设施
文来源浙江消防、佛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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