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威胁法官?法官依法履职不容挑战!
顺德法院 2020-08-18 18:04

“敢拍卖我的车,就杀你全家。”

8月4日,

顺德法院的执行法官

收到了这样一通来电。

打电话对法官进行人身威胁的

是被执行人许某!

在此之前,

许某多次来电

谩骂、侮辱法院及法官,

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对此,

顺德法院坚决向

侵害法官权益行为“亮剑”!

8月11日至13日,

在区公安局的联动支持下,

顺德法院组织精干力量

赶赴韶关市翁源县,

对被执行人许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司法权威、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顺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在切实保障法官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顺德法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法院,早于2017年就成立由院长担任主任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赋予委员会受理法官诉求、组织侵害风险评估、帮助法官追究侵犯者责任、恢复法官名誉、组织心理疏导、与相关部门建立预警应急联动机制等十一项职权。

在许某一案中,

且看顺德法院

是如何严惩侵害法官权益行为的。

案情回顾

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许某信用卡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许某收到执行通知材料后一直未履行义务,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顺德法院遂依法查封并于2020年7月23日扣押了许某名下的汽车一辆。车辆扣押后,承办法官再次通过邮寄、短信通知等方式告知许某须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拒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其所涉债务。

许某多次来电

辱骂法院、威胁法官

7月29日,承办法官接到了许某的来电,要求法院对车辆立即放行。在法官耐心释法告知许某须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或须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同意不处置车辆的情况下方可放行车辆后,许某表示会尽快与银行联系协商。

由于许某未履行义务,银行不同意放行车辆,承办法官又接到许某打来的电话,本以为许某是主动联系来配合法院办理案件的,结果许某不但抗拒到庭配合执行,而且提出如法院评估拍卖车辆,他将拒不偿还所涉全部债务,态度极其恶劣。

在之后的几天里,许某陆续来电,多次谩骂、侮辱法院及法官,言语不堪入耳,且电话威胁承办法官,“要法官好看”“弄出事法院要负责”,经承办法官多次警告仍不知收敛改正。

8月4日,被执行人许某变本加厉,再次来电恐吓“法院拍卖车辆的话要杀法官全家”。承办法官立即向顺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报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接报后迅速拟定工作方案,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承办法官提供援助,一方面协助法官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另一方面合议庭作出对被执行人许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顺德法院保障法官权益

拘留,走起!

8月10日,顺德公安提供了许某在韶关市翁源县的行踪线索,顺德法院当即指示成立先行组并于次日前往韶关查找。8月11日,顺德法院共7名干警驱车前往韶关,用时近10小时,终于找到许某并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受今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影响,拘留入所前必须对被拘留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系列检查,同时还得研判许某近期的行动轨迹,手续异常繁琐,且医院方反馈检测结果可能需要用时1至2天,导致不能立即由拘留所收拘。为此顺德法院提前与医院、区公安局多方沟通协调后,医院加急处理且于当晚10点多出具了核酸检测结果,并由顺德区公安局大良分局南国民警中队协助完成当晚对许某的羁押。8月13日,顺德法院执行110辅警办妥了全部拘留入所手续,将被执行人许某成功收押至区拘留所。

小编有话说

近年来,因对案件结果不满,当事人侮辱、威胁甚至恶意伤害法官的行为时有发生。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所处的行业具有更多的危险性。法官办案是依法行使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法官在履职过程中遭到有关人员的侮辱、谩骂、威胁,不仅是对法官个人权益的侵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

本案中,顺德法院对侵害法官权益违法行为迅速作出回应和处置,正是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运行有力的必然结果。通过以上强力措施,顺德法院向全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司法不容藐视、法官不容侮辱!

编辑|顺德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