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捍卫人格权 表情包恶搞别再随意
珠江商报 2020-07-24 10:45

策划:李文杰 主办: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表情包恶搞丑化了他人形象,“AI换脸”可以替换视频的角色面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也引发了人们对侵犯肖像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担忧。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人格权编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肖像、声音作出规定,清晰地表达了民事基本法保护公民的态度。

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事领域立法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国人格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4a3ac673a95c4e9b909249a7eb2133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