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明确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内养殖场
佛山日报 2018-06-06 15:04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记者昨日从高明区环保部门获悉,高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已经公布,配套的禽畜养殖场清理补偿补助方案也已一并印发。根据这两份文件,今后,高明将不再设立适养区。另外,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清理的禁养区养殖场,将可获得政府补偿。

据悉,区环保部门本次公布的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与上次公开听证方案保持一致。荷城街道、西江新城全街道,杨和、明城、更合三镇人口集中区,主干河涌两边500米、主干河涌支流和其余河长制河涌两边200米范围,水源保护区,主干道路两旁100米范围,在本次划分中都被列入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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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革命老区、新农村、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居住区(不外延),森林公园和区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库周边30米范围以及深埗水水库整个集雨面积,都是禁养区域。禁养面积相比之前翻倍,同时全区不再设适养区。

根据该划分方案,高明区预计有近2000个畜禽养殖场需要清拆关闭。从维护养殖户合法权益、保障养殖户生计出发,区环保部门允诺,将向2015年12月23日前建设的养殖场提供补偿补助。

其中,属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只要在2020年4月30日前清理,即可获得补偿补助;而位于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则按照各镇政府(街道办)与畜禽养殖场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完成清拆协议日期执行。

记者了解到,区政府本次提供的清拆补助分为棚舍补助和污染治理设施补助两大类。其中,属砖瓦结构及钢架板房的养猪场或种禽场,每平方米将补助180元;棚舍结构或其他简易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助50元。另外,凡是在今年底前完成清拆的砖瓦或钢架板房结构猪舍(种禽场),还可获得每平方米30元额外补助,棚舍及其他简易结构的,每平方米多补10元。

而污染治理设施补助上,区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按池体所在地长×宽×高计算池体体积,以黑膜为主体的沼气池、曝氧池、沼液储存池和禽类集污池,每立方米补助30元(地膜结构的曝氧池和沼液储存池以15元/立方米的标准计算);以砖混凝土混合结构为主体的沼气池、曝氧池、沼液储存池和禽类集污池,按300元/立方米补助。

区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越早清拆,养殖户获得的补助将越高。他呼吁禁养区内的养殖户自觉清理养殖房屋设备,申请政府补助。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