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大人穿越看“民告官”案件!顺德法院发布2019年行政诉讼司法审查白皮书
顺德法院 2020-07-14 18:00

什么是“行政诉讼”?我听这庭审倒是挺像我大宋的“民告官”案。

包大人明察,行政诉讼就是现代版的“民告官”。

噢,愿闻其详!

2019年,顺德法院行政案件管辖试点工作进入了第四个年头。一年来,顺德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顺德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优化整合、统一标准、提升素质、打造品牌”工作思路,不断推进“集中+互动+服务”“顺德模式”行政审判品牌建设,充分发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责,为加快推进全市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为佛山率先建设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听起来确实有做到司法为民,那么2019年共收行政诉讼案件多少呢?

2019年结案率相对平稳、存案数下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四年多来,行政机关执法的尺度得到进一步统一,法院审理案件裁判标准统一的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成诉的行政纠纷减少,案件数量进入了良性的收结循环。

了不得,了不得,车载斗量的案件居然能一年办结。那么,你们可曾发现案件有何的特点?

01

案件类型多样但分布集中

2019年新收案件类型超过18种,多样化趋势突出,几乎涵盖各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主要集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处理、镇(街)政府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含待遇)、土地城建、公安四大类别,分别为398件、321件、253件、94件

02

案件区域分布不均,行政机关败诉率有所下降

以被告所属行政区域作为统计标准,南海区的案件数量占比依然最多,占全部收案数的42.43%,高明区案件数量最少,占全部收案数的4.29%,各区的行政争议数量差别依然较大。同时,因政府机构改革,各区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等职责统一由市级层面行使,故市直机关案件数明显增加,全年收案数为180件,同比上升200%

另外,全年共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6件,比2018年减少61件,败诉率为6.99%,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在败诉案件类型方面,主要集中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国土城建及工伤行政确认三类案件。此外,全年共有244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03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有所增加

2019年,我院受理了水价调整、退还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回扶持资金、律师实习考核结果、限制销售等一批新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在行政协议案件方面,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全年收案30件,比2018年增加了7件,增长30.43%,且涉案标的总额较大,合计1.23亿元。上述类型案件牵涉面广、争议大,对社会有一定影响,且适用法律、法规不明确,处理难度较大,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04

诉讼调解机制成效初显

2019年11月26日,我院召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发布会后,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全面铺开。首批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行政争议案件共有39件,其中因调解成功当事人自愿撤回起诉的案件5件。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作用的发挥,使行政相对人免于进入漫长、复杂的诉讼程序,节约诉讼成本,也使行政机关减少诉讼负担,对行政行为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及时进行自我纠正,有利于息诉止争。

如此成效,着实让包某钦佩不已。行政诉讼顺德品牌影响力并非一日之功,具体有哪些工作方式和思路?

(一)强使命勇担当,提升服务意识

行政审判工作主动围绕中心工作,依托行政审判的司法经验,为党委依法推进中心工作,打造法治政府提供司法支持。

(二)打造专业化,提升业务能力

致力于培养专家型法官,在兼顾案件数量和类型的情况下,进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分工,设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劳动保障等9个审判小组,通过案件类型的集中化审理,促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另外,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培养,确立司法辅助人员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官助理轮流担任召集人主持召开辅助人员会议。

(三)统一标准,提升示范效应

2019年,为强化法官法律适用能力和判决效果研判能力的提升,组织法官整理汇编了约20万字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律问答篇》等资料,并印发了《行政审判参考(案例篇)》《行政审判参考(问答、纪要篇)》,内容涉及44大类审判中的问题,基本涵盖了行政审判的各个方面,为今后的审判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四)加强互动,提升审判质效

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扩大电子送达制度,现已落实对顺德区行政机关(含镇、街)行政诉讼案件全面实行电子送达方式。为佛山市直及五区行政机关611名工作人员印制了应诉专用证件,加大了诉讼便利力度。2019年共派出法官为行政机关授课8场次,与行政机关座谈20场次,就规范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此外,共发出司法建议3份,并得到了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应。

在行政执法中可存在哪些问题?

(一)行政机关应查明的事实但未穷尽调查手段导致事实不清

该问题在工伤行政确认案中体现较为明显,其主要原因在于工伤事故的突发性和偶然性,事发时的证据难以收集,因此在工伤认定案件的事实认定方面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更尽全面的调查义务,如未能穷尽调查手段,容易导致事实不清。此外,部分工伤认定案件在行政程序中,无向用人单位发出举证通知书,或未将受理情况告知,导致用人单位以人社部门未告知其相关权利为由在诉讼中进行抗辩,应引起注意。

(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适用理解错误

该类型的败诉案件中,镇(街)政府作出行政处理错误适用章程的情况超过70%,一方面主要是章程制定时严谨度欠缺或出现歧义,导致适用和理解困难,另一方面镇(街)政府未能考虑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对章程适用作出准确的判断。

(三)基于效率追求以及责任规避的程序违法问题

一方面是效率的追求导致的程序缺陷,主要体现在土地征收、城建执法等方面的公示、送达和执法程序不完善。另一方面是责任的规避导致主体违法,主要体现在以没有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内设部门的名义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以镇街内设机构名义作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执法权的镇(街)政府实施拆除行为等。

(四)以信访代替行政处理的不作为

2019年共判决行政不作为的案件有8件,其中4件为行政机关以信访形式代替行政处理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目的和诉讼风险的考虑,常常以信访的形式代替其本身应该履行的法定职责。此外,在行政不作为方面,还存在公安机关或镇(街)政府以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违反比例原则的超限行政问题

诉讼中发现有部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违反比例原则,采取了过度超限侵害相对人合法利益的行政行为,如某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采取停水、停电等影响居民生活的强制措施,某执法部门要求拆除的违章建筑面积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等。

为不虚此行,还望能为如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指点迷津。

(一)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行政处罚法确立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以罚代管的机械执法理念,通过行政行为的教育功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证据意识,增强举证能力

充分发挥法制审查的作用,以审判者角度反思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证实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依法行政,重视程序问题

行政机关需要坚守依法行政的底线,重视程序的正当性,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定,把好程序关。

(四)明确权责,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为民服务意识

在当前推进行政机构改革的情况下,应及时界定职权的划分,避免执法及应诉工作的缺位。

(五)配足配强法制人才,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岗前和在职的培训以及科学的考核指标,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效

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转变观念,纠正“应付考核”的传统应诉想法;二是积极应对,提前准备。实现“出庭出声”转变,体现政府“负责任、勇担当”的良好形象。

这次穿越之行,包某真真获益良多,没想到今日的司法如此厉害!

包大人过奖了~若大家想看完整版白皮书,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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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顺德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