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布衣
继去年“献血加信用分”引起热议后,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话题再刷一波存在感。记者梳理“信用中国”网站发现,多地出台规定,将隐瞒疫病史、接触史等列为失信行为,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南京、厦门等地,还将拒不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公共场所故意不佩戴口罩等,认定为失信行为。
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是社会共识。源于此,“信用惩戒机制”的建立,在各地如火如荼地推进着。不戴口罩、拒绝封闭式管理、献血加信用分、停机不享受服务依然扣费不缴费进征信黑名单、上访和招商等纳入信用评价……类似的举措越来越多,征信系统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
源于此,一个现实的问题也来了:信用惩戒机制有没有滥用、泛化的嫌疑?眼下各地的装法,到底合理不合理呢?信用惩戒机制的创建按下“快进键”后,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我们每一个人。客观地说,信用评价被泛化的背后,也的确存在不少的现实问题:一则,涉嫌双重处罚,比如,闯红灯、公交霸座、没有“常回家看看”、欠缴物业费,都已有专项法规约束,再上一把“信用锁”,有重复惩戒之嫌;二则,信用系统成为一些权力者的工具,报考公职、子女入学、申请信贷等在一些地方也被列入信用系统,这对公众的生活而言,会带来极大的焦虑感、不公感,乃至是被剥夺感。
那么,信用评价被滥用的根源是什么呢?背后的成因可能是复杂的,也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根源性的问题却显而易见: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规范与操作。对信用系统建设而言,在国家层面,除2013年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2014年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并无最新的法规出台。社会在进步与发展,五六年前的信用管理条例,自然是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于是乎,各地便“自我创新”“拍脑袋决定”,最终呈现出一些乱象、泛化问题便也不足为奇了。
存在,未必是合理的。对此,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补短板强弱项。一则,国家层面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应趁早出台,避免各地热情却又无序的信用体系建设的局面;二则,对任何纳入信用系统或征信系统的项目,都需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专家学者的,普通民众的,他们的声音都应该被听见,而不能是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一热的举动;三则,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样的说法,也应该适用于每一个人,那么,对信用系统、征信系统而言,则应该有必要的申诉机制与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人积极向善,而这,才是最终目的。
一言以蔽之,信用惩戒机制的建立、推进本身,是好事,但是,各地不应该把好事办成坏事,那就应该尽力避免信用惩戒的泛化,统一标准,征求民意,完善后续的修复制度。唯有如此,信用惩戒机制的善意初衷,才能更好地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