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联手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近日,佛山市检察机关、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在东平河畔举办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启动仪式暨增殖放流活动,佛山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现场签订《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非法捕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协作备忘录》,今后双方将在渔业资源联合保护方面建立更优的联系机制,共同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佛山检察机关排查出一批已经法院判决、但并未对生态损失进行补偿的非法捕捞公益诉讼线索。检察机关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就这批线索造成的生态损害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生态补偿修复意见。意见出来后,农业渔政部门约谈侵权当事人,由他们签下《自愿赔偿生态损失协议》,以生态补偿修复意见为基础,自愿出资购买鱼苗放生补偿生态损失。部分态度顽劣的当事人由检察机关和渔政部门共同约谈落实补偿。通过协商,侵权当事人共补偿生态损失13万余元,全部用于购买鱼苗,鱼苗总数100余万尾,通过增殖放流活动把鱼苗放归河流,补偿生态损失。
据介绍,从2017年试点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至今,佛山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立案1509件,其中发出公告和诉前检察建议共1026件,提起诉讼106件。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约245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98家,增殖放流近500万尾鱼苗,法院判决支持侵权人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约2042万元。

佛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区赞权表示,保护渔业资源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我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接下来将通过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案件办理现场直播,路演宣传、庭审直播等方式,提高公益诉讼知晓度,希望广大市民能向检察机关积极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佛山而共同努力。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棣邦表示,《公益诉讼案件协作备忘录》的签订是推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具体抓手,也是对双方执法工作协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我市今后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增添一把强有力的杀手锏,开创我市水生生态资源保护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