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检有消息 | 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开展合适保证人制度
禅城政法 2020-07-13 17:17

为充分保护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的权益,探索开展合适保证人制度,7月9日下午,禅城区检察院举行合适保证人聘任仪式暨培训座谈会,禅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勇、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及五名合适保证人参加会议。

/禅城区检察院合适保证人聘任仪式

什么是合适保证人?

合适保证人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没有羁押必要但无法提出可恰当履行职责的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的涉罪未成年人所指定的,依法履行保证人义务的无利害关系人。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规定:“对于没有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可以指定合适的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即“合适保证人”制度。

今年,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佛山市检察机关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指定合适保证人的规定(试行)》

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合适保证人制度在我院落实,严格挑选了五名品行良好、具有心理咨询师或社工师等专业资格、具备专业素养的合适保证人,组建了我院专门的合适保证人名单库。此后,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无固定居所、无经济来源、无适格保证人的“三无”外来涉罪未成年人,我院将考虑从合适保证人名单库里为其指定合适保证人,负责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期间的临时监管、帮教教育等工作。

直击现场

/张勇副检察长、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及我院受聘的合适保证人齐聚一堂,就合适保证人制度如何落实进行了深度的探讨与交流

聘任仪式上,首先由我院第三检察部吴佩莲检察官为在场的合适保证人就合适保证人的概念、合适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解读,并对合适保证人一系列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深入浅出地向合适保证人阐释了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合适保证人下一步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之后,我院张勇副检察长为五名合适保证人颁发了聘任证书并致辞。张勇副检察长表示,推行合适保证人制度意义重大,不仅切实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更体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希望各位合适保证人多尝试、多实践、多总结,与检察机关一起努力,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衔接。

今后,我院将以推行合适保证人制度为契机,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探索帮教路径,用心帮助,用爱浇灌,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回归家庭社会、通往美好明天的桥梁。

供稿:禅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来源:禅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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