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有为 | 筑牢公证公信基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执法监督进行时
高明政法 2020-07-13 16:55

近日,区委政法委组织执法监督工作组到高明公证处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伟光带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纪检组组长潘少芳,广东高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伟忠、荷城街道社区退休干部麦远著等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参加检查。

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飞帆代表高明公证处向工作组介绍了公证处近年来贯彻执行国家司法公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发挥公证的证明、沟通、服务、监督和预防矛盾纠纷作用工作情况。高明公证处主任严惠华、区司法局律师和公证工作管理股股长肖卫红分别就加强公证质量建设工作情况和加强公证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情况向工作组作了汇报。

在检查现场,执法监督员分别就党建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公证员队伍建设,困难群众业务办理,“个人承诺制”特色改革,公证收费监督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了解,并就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提问,公证处均给予了回答。工作组对公证处给出的答复均表示满意。检查最后,工作组一行还现场检查了公证处设在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及相应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高明公证处作为我区政法机关对外服务的重点窗口单位,肩负着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的直接信任和期盼,对提升群众在政法工作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在检查过程中,郭伟光代表工作组对高明公证处提出三点监督意见:

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以本轮筹建公证处党支部工作为契机,全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对党忠诚,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公证业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让全区群众满意的公证员队伍。

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领会新出台《民法典》中与公证业务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把学习《民法典》当做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任务,强化对民法典的理解和应用,不断提升服务本领,切实满足全区人民群众对司法证明工作的需求。

三是要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法工作理念,以精益求精的理念、规范文明的作风和耐心细心的态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公证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政法小百科

佛山市高明公证处

佛山市高明公证处是高明区司法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家法定证明机构,依法承办辖区内各类国内民事、商务、涉外及涉台港澳等公证事务。

高明公证处现有公证员3名,公证辅助人员14名,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公证法律事务2068件,其中公证案件815件(含涉外80件),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意见书1253件,接受群众咨询8563人次。

稿件:执法监督室

编辑:高明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此文章为原创,转载请标明出处

长按下面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