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解决广大妇女复工复产、创新创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紧缺问题,近日,高明区妇联、区财政局和佛山农商银行高明支行联合制定出台高明区第四期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工作方案,同时,2020年高明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正式开始申报,继续为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乡村振兴。
记者了解到,区妇联将充分发挥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积极帮助破解妇女复工复产、创新创业资金瓶颈。妇女个人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由经办金融机构视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项目需要、综合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同时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女农民合作社和巾帼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的负责人、家庭农场、女专业大户等,经获省妇联审批同意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
在贷款期限方面,将根据借款人所从事创业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及其综合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由借贷双方具体商定,一般为期1年。
值得注意的是,贴息方面有所调整。该贷款利率按项目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一个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0基点执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妇女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在展期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对其它展期和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不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妇女,将不予贴息。
此外,与其他贷款项目有所不同,在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上,借款人不需抵押,但需提供有效的保证人进行担保。保证人必须是高明区辖范围内的自然人,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并具有代为清偿贷款的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据了解,2012年起,高明区已连续三期实施妇女创业贷款项目,向辖区内1262名妇女发放贷款9373.9万元,直接及间接带动13000多人就业。高明亦是佛山市唯一持续开展的区,并成为全省项目贷款突破5000万元的县(区)之一。
有意愿申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妇女,可向经营场地所在村(社区)妇联提出贷款申请。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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