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今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18.49万元,83439人次受益
珠江商报 2020-06-15 18:22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澄献报道:今天,记者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今年以来,顺德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18.49万元,累计受益人数83439人次,有效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今年4月份,我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2.9%。顺德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1倍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时,在原保障对象范围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目前,全区4月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发放金额467.85万元,累计受益人数16769人次。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金额1218.49万元,累计受益人数83439人次,有效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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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佛府办〔2020〕2号),我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补贴对象为:

第一类: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第二类: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界标准统一按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50%确定)。

第三类:全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非在职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老年烈士子女、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党员、老苏区干部)人员。

第四类:全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另外,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今年3-6月,在上述保障对象范围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相关补贴标准可以上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