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仔话安全⑫丨断路作业有要求 ,严格遵守保平安
我们生活经常会遇到一些道路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正常情况下在作业区域前后都会放置施工作业警示牌,设置围栏等,以提醒来往行人注意安全。但因人为疏忽等因素而造成群众误入作业区域而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除了在市政交通道路上,还有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因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都被称为断路作业。断路作业若安全措施不足,容易造成事故发生。本期安仔就给大家带来有关断路作业的相关安全作业规范。
断路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作业单位要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得到批准,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按拟定方案组织进行作业。

同时,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提醒往来行人、车辆注意绕行。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白天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采用安全电压,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m;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应能发出至少自150米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整理丨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李玉萍、刘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