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佛山市检察院于2020年6月8日至12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6月9日,佛山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2019年以来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措施成效、典型案例,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司法救助等相关情况。此次新闻发布会是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9年2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收受信件、12309平台信、访、网、电等渠道,共收到群众来信861件,主要涉及到刑事申诉、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方面。其中具备回复条件的来信为78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782件;共有338件群众来信达到3个月办理答复期限,办结并答复办理结果338件,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的工作目标。
佛山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落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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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
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佛山市检察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实施办法》,对群众来信的范围、办理原则、答复流程和跟踪督办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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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
全市检察机关“一盘棋”思想
佛山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亲自部署、控申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稳控和帮扶救助工作,用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启解决涉检信访难题之门,用求极致的工作作风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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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办信就是办案”的理念
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把办信上升到办案的高度,在办信中发现问题、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典型案例:王某刚信访案
2019年10月15日,王某刚向禅城区检察院来信称:其身份信息被冒用,要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纠正,并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其失信人记录。检察机关收到来信后高度重视,由检察长直接参与协调,把该信访事项的处理当做案件来办理。

检察官通过调阅相关案件材料、询问信访人和向原办案人员当面了解情况等一系列调查取证活动,迅速查明信访人系被一诈骗案的被告人冒用身份信息,因该被告人刑满释放后未缴纳罚金,信访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禅城区检察院认为要真正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必须证明信访人与被告人并非同一人。于是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由公安负责对信访人和案件被告人的手印样本进行检验比对。法院则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失信人和案件同时屏蔽。经手印检验比对,确认信访人的手印样本与案件被告人的手印样本不是同一人所留,由此证明信访人的身份信息确实被他人冒用。

随后禅城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法院对判决中有关被告人的信息予以纠正,对信访人王某刚因原判决执行而采取的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撤销,恢复其到执行前状态。法院收到该检察建议后,进一步核实检察机关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作出裁定,更正被告人真实身份。
案件查清之后禅城区检察院主动关怀救助,落实跟踪回访。王某刚因被冒用身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外出务工不便,为此事还花费了律师费、路费、住宿费等,造成生活困难。禅城区检察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结合信访人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和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司法救助金,帮助信访人渡过难关。
来信人王某刚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深表感谢。禅城区检察院对该群众来信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控告申诉检察“产品”。
4
多措并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改变答复群众的法律文书说理不充分的状况,对申诉人主要诉求逐项回应,注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注重法、理、情相结合,讲清法理、事理、道理。注重将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与当面释法说理相结合,增强说理效果,真正让群众理解、信服、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结论,防止程序了结、一纸文书生硬打发群众的现象发生。
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主动带案下访,及时就地解决;推动落实检察长接访、包案制度,带头办理信访案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及时与当地党委政法委、信访、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接访,综合运用多种途径,调动各方力量,促进息诉罢访,及时解决问题。
运用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推动化解矛盾。对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社会关注的、当事人长期申诉或缠诉的案件,运用召开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人参加,充分释法说理,摆清事实、讲明道理,以公开促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5
用好司法救助制度
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佛山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帮助,最大限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救急作用和“雪中送炭”效果。
今年1-5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结司法救助案件8件,救助19人,依法发放救助金共473108元,其中救助贫困户2户2人,未成年人8人,残疾人2人。
典型案例
2020年1月21日,佛山市检察院接到犯罪嫌疑人梁某父母的来信,反映因为儿子杀害儿媳案件的发生,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其家庭生活、经济状况陷入极度困难,希望司法机关对其儿子从宽处理。
控申部门把来信转交刑事案件承办部门时,认为来信人及被害人的两名未成年人子女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该救助案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案件承办人无法前往申请人所在地调查取证,遂发函向当地检察机关请求协助。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大力协助之下,调查认定来信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佛山市检察院遂向其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88632元,并提供材料给村委会为其申报贫困户。



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检察机关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招一式解民困,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办案不枉不纵维护公正,全心全意守护人民。佛山检察机关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扎实开展“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以及“12309”检察服务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知心、守心、暖心的检察服务!
▌ 文字来源第八检察部
▌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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