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也点赞!这里还有更厉害的“地摊”……
佛山高明普法 2020-06-09 18:55

这些年,高明普法摆过的「小地摊」

总理点赞、地摊经济火了

与这人间烟火同样媲美的

还有更厉害的地摊普法

佛山高明

“地摊”普法

这些年,佛山高明普法的风雨路……

NO.1

岭南宝地,西江之畔。皂幕高峰,秀丽明珠。

在佛山高明96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青山绿水闪烁别样魅力。

从82年恢复建制以来,一批批高明普法工作者在普法路上奋发有为、向前行……

让普法的光芒洒遍这片荷香四溢的美丽土壤。

NO.2

从86年“一五”普法到2020年的“七五”收官,三十五年来的风雨普法路,高明区广大普法工作者用辛勤汗水浇灌法律的土壤。

时代飞速发展,人事不断更迭,广大法律工作者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内容,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普法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NO.3

三十多年来,高明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传统方式如:书法、征文、歌唱比赛、文艺巡演、电影放映、灯谜竞猜、故事演讲、法治宣传栏、图书编发等文艺形式,让法治理念入耳入脑、深入人心。

2016年,高明区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

NO.4

三十多年来,高明法治宣传结合时代特征,不断创新普法的形式方法,如:开通电子网络网址、及时回复网友提问,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广大法律工作者不断创新高明法治文化传播方式方法,形成一道亮丽的法律新风景线。

NO.5

2006年《普法园地》创刊,2008年改版为《高明普法》。

NO.6

◀ 从90年代的宣判大会到模拟法庭再到电视台法制节目,以案释法的形式不断创新。

◀ 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从纸质走向了无纸化学法用法。

◀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从来都不能打折扣。

NO.7

▲“服务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

NO.8

◀ 以专题培训、政策宣讲会、现场咨询、文艺表演、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

◀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NO.9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NO.10

▲高明区首届法治文化节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NO.11

2015年,全民普法工作走过三十个春秋,我区法治文化建设茁壮成长。明城镇“崇法园”、沧江中学普法园地、西江画廊法治文化公园、泰山小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建设百花绽放。

▲2019年,高明区华山法治文化公园获评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NO.12

◀ 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心理服务进军营普法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组织社会心理咨询师现场进行心理知识辅导与调适,并开展宪法知识法治宣传。

NO.13

2017年度【佛山高明普法】入选广东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司法行政类前十。

2018、2019 年,连续两年荣膺广东政务新媒体奖项“民生服务奖”。

2019 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97分名列全省县(市、区)并列第一。

NO.14 云上普法新登场

2019年,高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禁毒教育基地建成运营。教育基地由法治展厅、禁毒展厅和各个普法功能区等组成,设有包含宪法墙、法的历程、与法同行、毒品历史、毒品危害、毒品辨识等多个专题区域的法治文化长廊,模拟审讯室、模拟牢房、模拟法庭等模拟功能区,以及游戏答题、VR体验、图书阅览等互动体验区域。

2020年6月,由高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倾力打造的720°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新上线,VR全景体验、足不出户云参观云学习,带来一场超震撼视觉盛宴。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普法宣传,我们一直在路上。随着“七五”普法即将完美收官,新一轮普法又将重新开启,让我们携手奋进,不懈努力,同创法治高明,共建和谐家园。

供稿:区司法局政工室王丽平、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曾俊瑶

统筹:佛山高明普法微信编辑组

关注《佛山高明普法》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点亮在看为高明普法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