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各类人才快对号入座,算算你能申请多少补贴~~
珠江时报 2020-06-06 14:38

安家补贴申请总额最高800万元;六至七类人才每人每月分别可享受租房补贴1200元、500元……

近日,南海区正式下发《南海区人才安居办法》(下称《办法》), 为各类在南海工作生活的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办法》从今年5月18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三年,各类人才可对号入座,选择合适自己的租房或住房优惠。

人才安居扶持方式

实物租售

包括优惠购买人才住房及入住政府持有的人才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 选择实物租售的,申请人可以优惠购买南海辖区内政府持有的人才住房;也可以申请入住政府持有的租赁住房。

2 区政府持有的人才住房可面向符合条件的一至五类人才进行销售。

3 符合条件的六至七类人才,可申请入住政府持有的租赁住房并享受一定建筑面积的免租金优惠。其中第六类人才不超过60平方米;第七类人才不超过25平方米。

4 超出上述免租金面积的,则按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收取租金。六至七类人才享受上述免租金面积优惠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货币补贴

包括发放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1.选择货币补贴的,一至五类人才可以申请发放安家补贴,用于购买南海辖区内的商品住房;六至七类人才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入住社会租赁住房。

2.符合条件的一至五类人才可分别申请总额不高于800 万元、 300 万元、 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贴(含税),但总额不超过购房发票金额。安家补贴分5年按30%、20%、20%、15%、15%比例发放。

3.符合条件的六至七类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00元、500元。租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累计最多可以申请3年。

申报条件

申请享受人才安居扶持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1号)认定的一至七类人才及特色人才。

2.申请人需在取得人才认定资格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取得人才认定资格之日起前3年至申请享受人才安居扶持之日内,在本市未转移或出售过住房。

申请享受优惠购买政府持有的人才住房或安家补贴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除了满足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属于一至五类人才(不含柔性引进人才),第五类人才仅限于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在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工作,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2020年)》(下同)。

2.自2018年1月1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8〕3号)印发之日前,在佛山市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产权住房(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视为拥有房产)或现有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3.在南海区内没有领取过政府发放的其他安家补贴、没有参加房改购房。

申请入住政府持有的租赁住房及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除了满足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属于六至七类人才,仅限于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在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工作,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2020年)》。

2.在南海区、禅城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成员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2011年7月27日(《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立区战略的决定》(南发〔2011〕17号)发文日)起,未享受过市、区、镇人社、教育、卫生、人才办、住建、经贸等政府部门发放的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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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江时报记者 刘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