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下班回家能
喝到一碗“阿妈靓汤”
更加“叹”的了
青红萝卜煲猪踭
海带黄豆煲排骨
枸杞猪肝汤
……
想起都令人流口水
然而有一位妈妈却对
煲汤的材料有别样的想法
世界环境日
禅法君为你特别呈献
禅法青年说之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剧情介绍

傍晚六点多,在禅城法院工作的女儿下班回到家。

妈妈为了给女儿补补身体,打算给她煲梅花鹿大补汤。

但是,在法院工作的女儿非常清楚:根据修订后施行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而且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以处其价值20倍罚款!

妈妈听到食用野生动物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感到吃惊之余,也打消了煲梅花鹿大补汤的念头,转为煲核桃猪脑汤。


法条链接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第二十九条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猎捕许可,并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以食用为目的猎捕、杀害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禅法君提醒你
法律明令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请不要贪图一时口腹之欲
食用野生动物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
6月5日世界环境日
关爱自然,刻不容缓

图片丨部分源于网络
编辑丨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