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爱占便宜的,少见“装残”占便宜的,更少见为了占便宜把一家人整“残”的!
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人任残联理事长,全家10人有“残疾”,全部领取残疾人补助。这是啥情况?
不查不知道,一查查出“妖”。
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巡察组对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巡察时,发现县残联可能存在违规问题。经都安县纪委审查,2013至2017年,县残联理事长蓝庆彦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弟弟、妹妹和其他亲属共10人,均办理了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残疾证。这些亲属据此累计得到补助资金共计5.48万元。
更让人感到讽刺的是,上行下效,违纪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县残联副理事长梁家鹏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妻子、父亲、母亲、岳母、哥哥等5人办理了残疾证,上述亲属据此获得各项补助资金3.93万元;另一名副理事长梁志明同样为其5名亲属办理了残疾证,并领取相关补助2.17万元;原县残联理事长、现任县残联正科级干部的唐启录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累计领取相关补贴共计8100元。

资料图
正如调查人员所言,“真的是‘全家领残补’的一个领导班子呀!”啼笑皆非之余,让人感到戏谑和愤怒!
领导班子们集体“沦陷”,并非有什么惊天秘密,而是为了领取残疾补贴。这样的荒唐事,让我们看到,有些人虽然身体健全,但德行却是严重残缺。
“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简短的八个字,凝聚了残疾人工作者应恪守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理应怀着一份爱心,为需要帮助的人踏踏实实做事,切实保障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任何见钱眼开、钻空子动助残惠残“奶酪”的事,绝对都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身为都安县残联的领导班子,不但没有抱着一颗仁心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反而为了“占便宜”,带着全家打起了残疾人证的主意,企图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助长亲友圈子对其权力形成“攀附”态势,可以说枉为一个健全人,更违背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再往深里看,职业道德残缺的背后是纪律意识的欠缺。
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是国家对残疾人关爱和关心的有力体现。此次,都安县残联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领导们,利用职务便利让全家领残补,直接反映出该残联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机制极不规范,一把手大搞“一言堂”,带头违规违纪;班子其他成员也上行下效,在残疾人资格审查等方面不坚持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集体严重违纪现象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也必将会为此付出严重代价。
事情发生后,涉事人员均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5月10日,蓝庆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根据党政纪匹配的原则,补充对其进行政务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梁家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梁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启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老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对于都安县残联的领导班子来说,可谓是“一人当官,全家‘致残’”。还是那句话,纸终究包不住火,假的永远也变不成真的。
小品《卖拐》中,“大忽悠”能把一个正常人忽悠瘸了,但在残疾人事业中,残联领导班子们不能为了“好处”就把良心“忽悠瘸了”。
任何时候,“身残志坚”永远是人们的榜样,而“身坚志残”只会被众人唾弃。
来源:法制日报(马岳君 宋胜男 罗聪冉)
编辑:渠洋 张博 张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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