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杏坛镇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珠江商报 2020-06-01 21:01

2020 年杏坛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佛教基〔2020〕11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发〔2019〕11号)、 《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流管领〔2019〕 2 号) 、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 (顺经发〔2020〕17号) 、 《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8〕66号)、 《顺德区教育局转发上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顺教〔2020〕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杏坛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即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 ,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杏坛镇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各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小学班额控制 45 人/班。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提前批录取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第一批次录取户籍生;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高层次人才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西

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高新区指标生、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 。第三批录取普通借读生。

三、生源界定

户籍生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即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 、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生和非楼盘户籍生。

2.申请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的本镇户籍生。此类学生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才可以申请跨学区入读桑麻小学、杏坛中心小学、昌教小学这三间镇面学校(下称镇面学校) 

(1)适龄儿童户籍在上述三校招生区域外,但父母在镇面购房的本地户籍生;

(2)父母一方有上述三校招生区域内的户籍,但适龄儿童非镇面学校学区户籍。

政策性借读生

1.高层次人才子女:参照《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顺府办发〔2018〕66 号)文件执行。

2.优教服务对象子女:符合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适龄随迁子女、因公殉职或伤残基层干部适龄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佛山市引进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和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 〔2019〕11 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之一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4.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高新区指标生:具体认定标准由顺德高新区管委会制定。

5.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

受理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经发〔2020〕17 号)和《2020 年杏坛镇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执行。

普通借读生

指除了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之外的持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佛山市新市民适龄子女。

四、录取安排

提前批招生录取安排

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录取属于提前批,具体招生办法参照《2020 年杏坛镇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第一批户籍生招生录取安排

1.招生顺序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

按以下招生范围录取:

楼盘户籍生:

①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由中心小学录取;

②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寓、德福华府、天宝豪庭的学生,由桑麻小学录取。

③户籍地在顺宝花园、明珠楼、明日桃园、 港杏豪庭、海云堡、海俊达上苑、凯盛广场、胜达名居、御景轩、杏坛教师楼、杏中教苑、碧桂园美的水木清华、万科金域学府、北河泽公馆的学生,由昌教小学录取。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由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校录取。(见附件 3)

(1)户籍生原则上入读户籍所属学区学校,其所属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则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解决的户籍生由教育局视其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读。

(2)申请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的本地户籍生。如镇面学校招收完人户一致的户籍生后仍有学位剩余,此类学生根据《杏坛镇户籍生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积分标准》 (见附件 6)参与积分排位,按照“积分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录取。如出现末位学位有多个报名者同分的情况,则先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再按社保年限长短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户籍生须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2.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1)领取报名表:

2020 年 6 月 13 日——14 日, 在各小学门卫室凭户口本和相关资料领取《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见附件 5)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见附件 6) 。

(2)报名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特别提示: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适龄儿童,如所属学校已满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报名方式:

①人户一致的户籍生:父母或监护人前往户籍所属学区对应的小学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②申请跨学区入读镇面学校的户籍生:父母或监护人前往房产或者父母一方户籍所属学区对应的小学报名, 并提交相关材料。

(4)积分公布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

(5)积分查询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24 日,如积分申请人对相关积分有疑问,可拨打 27388315 进行查询。

(6)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0 年 6 月 25 日。

(7)学位确认时间:暂未确定,另行公布。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人户一致的户籍生。

①《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

②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③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

射的验证证明) 。

(2)跨学区申请入读镇面学校的本地户籍生。

①《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

②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③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

④出生证、房产证明、社保证明和幼儿园就读证明。

第二批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录取安排

1.录取顺序  

(1)招录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高新区指标生。(2)招录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3)招录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 

(4)招录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

2.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政策性借读生根据《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标准》 (见附件 9)进行积分排位,按照“积分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录取。申请人在镇面无房产,则不安排镇面学校学位。

如出现末位学位有多个报名者同分的情况,则先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再按社保年限长短顺序录取。

(1)领取报名表:

2020 年 6 月 13 日一 14 日,请家长到我镇 任意小学门卫室领取《政策性借读生分类及相关材料一览表》 (见附件 7)、《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见附件 8) 、 《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见附件 9)。家长领取上述材料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2) 报名时间:

2020 年6 月26 日—27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3)报名要求:

政策性借读生只能向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并提 交资料。家长可以在入学申请表中填写四个志愿,但只允许向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不得向多所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4)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家长持《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 《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

(5)资料审核与录入: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确认其具备报名资格。并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做好记录。

(6)资料保存与复核:各校受理人员审核资料后,须将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教育局复核。镇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材料的审核情况, 将有疑点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7)积分公布时间:

2020 年 7 月 5 日。

(8)积分查询时间:

2020 年 7 月 6 日—9 日如积分申请人对相关积分有疑问,可拨打 27388315 进行查询。

(9)录取名单公布时间:

2020 年 7 月 10 日。

(10)学位确认:

已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2020 年 7 月 12 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

②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③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④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

(2)其他政策性借读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②《杏坛镇小学招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

③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⑥政策性借读生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

第三批普通借读生招生录取安排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收完后仍有剩余学位,将用于普通借读生招生,根据《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顺流管领 〔2019〕2 号)执行积分排位,按照“积分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录取,剩余学位录完即止。

普通借读生积分申请人必须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是现在杏坛镇内居住,且居住证满一年以上;二是在杏坛镇内具有房产;三是目前在杏坛镇内购买社保,且社保满一年以上。

1.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1)索取报名表:

2020 年 7 月 1 日—3 日,在杏坛镇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格,包括《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见附件 11) 、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见附件 12) 、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 (见附件 13) 、 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申请资料清单(见附件 14) 。其中,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仅供家长了解各积分项目的内容以及积分标准。家长领取报名表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其中卫生防疫与 计划生育项目的积分必须由家长提前办理(持《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及相关材料到各村居计生协管员处办理,各村居计生协管员打分后签名并加盖

(2)报名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17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对居住在各村居的普通借读生分片安排报名时间,请各普通借读生家长按照以下时间前往杏坛镇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办公室报名: 

(3)报名地点:

杏坛镇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办公室(杏坛镇杏龙路 330 号,即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左侧 100 米) 。

(4)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和积分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杏坛镇流动人口和出租管理办公室报名。

(5)资料审核与录入:

受理人员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并将家长提交的材料分类录入网上积分系统,由各相关部门在系统上进行对应项目的打分,所有项目积分相加就是该申请人的总积分。

(6)积分公布时间:

2020 年 7 月 24 日。

(7)积分查询时间:

2020 年 7 月 27 日—30 日。如积分申请人对相关积分有疑问,可拨打 27388397 进行查询。

(8)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布普通借读生录取分数线。

(9)最低录取分数线同分人员抽签:

如果出现最低录取分数线有多人同分的情况,且同分人数多于剩余的学位数,则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10)录取结果公布:

2020 年 8 月 4 日上午,公布录取的普通借读生名单。

(11)学位确认:

已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2020 年 8 月 9 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 《2020 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

(2)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证明) ;

(5)已打分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

五、其他说明

(一)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上地村户籍生招生办法与 2019 年相同,允许上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全镇任何学校(如报读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则按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 各校对报读本校的上地户籍适龄儿童,均按第一批户籍生的待遇进行录取。

(三)申请人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招生过程中已经确认学位,但开学后没有报到的情况,此类自动放弃的学位将不再安排学生递补。

(五)文件查看地点。招生文件在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社区)公告栏、“水乡杏坛”微信公众平台和杏坛教育信息网

(http://xtjy.sdedu.net/index/art.aspx?ID=1146&)均可查阅。

(六)本方案由杏坛镇教育局负责解释。

杏坛镇教育局

2020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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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乡杏坛

编辑:黄倩瑜

校对:陈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