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起,符合这些条件的市外就读禅城户籍学生可申领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市外就读禅城学子看这里,本周三起可申请助学金!符合申领条件的学生可在6月3日至16日期间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根据资助项目和标准,学生最高可获每生每学期1235元资助。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6号)和《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教育局转发省财政厅 教育厅印发关于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2020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对象为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以及具有禅城区户籍,就读佛山市外普通高中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具体上,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学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在校学生、城镇“三无”救济对象的在校学生或孤儿(普通高中市外就读学生不适用)当中条件之一的,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资助项目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50元。普通高中阶段给予免学杂费补助,免学杂费补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资助,即省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235元,市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140元,区一级学校每生每学期1045元,普通学校每生每学期950元。
需要申报的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学生(或家长)需如实填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于6月3日至6月16日期间直接向禅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文琪 通讯员禅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