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2020年佛山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出炉!划重点→
佛山日报 2020-04-27 20:32

佛山日报讯 记者邹婷婷报道:4月27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5月15日~7月15日期间,各区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发布,并组织实施报名、审核和电脑随机摇号。

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

根据《通知》,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健全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一般采取按片区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公平。5月15日前,各区将发布公办学校招生方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入学。5月15日至7月15日期间,各区公布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等信息。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和电脑随机摇号,并公布录取结果。7月15日至8月31日期间,组织民办学校实施补录。9月10日前,完成民办学校补录结果备案。

此外,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核定所属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大班额零增量。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区不得再核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严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 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原则上不得为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办理转学

对于公民办普通高中,《通知》提出实行同步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录取标准、招生计划,严禁新增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规模。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 10%以内。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未经批准,不得设立“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通知》对学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各学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新生入学和跨区域转学的管理,尤其是九年一贯制学校转学行为,要严格执行省学籍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得为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办理转学(转入及转出),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防止发生择校、变相择校和“掐尖”行为。

市教育局表示,省教育厅已明确规定,对出现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考试招生行为的,视为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列入当年政府履职考核评价体系,视情况给予核减分数或降低评价等级处理。对各区、各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启动约谈、通报、问责机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佛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相关链接:《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