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4月25日,记者从佛山市民政局获悉,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扩大社会监督,佛山市目前已正式启动全市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工作报告审核工作。
据介绍,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佛山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19年度工作报告。为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支援和推动复工复产工作,填报截止时间将延迟至2020年7月31日。
佛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同时,佛山市民政局将不出具年检结论,并不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对于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将一律退回重报,逾期则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其次,本次社会组织年报内容除了需要按照表格填写记录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外,还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相关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佛山市民政局提醒,考虑到疫情影响等因素,本次提交的材料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无需提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但慈善组织和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则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据了解,本次年报将分批次在“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若年度工作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则不予公开。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只能撤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年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社会组织需要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详细要求可登陆“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