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尖锐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纠纷案,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补偿款21万余元,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保安因疾死亡引纠纷
家属以工伤为由向公司索赔
李某在被告佛山市某家居公司担任保安,2019年11月14日上班期间,因急性心肌梗死亡。被告向李某的妻子、儿子支付了丧葬费等共计5万余元。


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与近20名亲戚、老乡等一度堵塞被告公司讨要说法,直至被告报警才离去。2019年12月2日,原告向区人力资源社保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李某的死亡为工伤。次日,该局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2020年3月18日,原告向三水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对李某的死亡承担70%的过错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1万余元。
多次“背靠背”调解
法官耐心化解矛盾纠纷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甘冠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分析。李某在发生事故死亡时已超过60周岁,与被告不构成劳动关系,且保安工作强度不大,其因自身疾病突然死亡,被告不存在过错,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过错责任于法无据。但李某确实在上班期间死亡,原告情绪激动,如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激化矛盾,甚至严重影响被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为彻底化解纠纷,甘冠先后致电原告代理人、被告负责人,了解双方调解意愿。

我们接受调解,但被告至少要赔偿30万元。
我们拒绝调解!原告态度蛮横且索赔金额过高,我们的代理人在协商过程中曾遭到原告的恐吓和辱骂,所以请求法院开庭时安排法警维持秩序。

虽然“出师不利”,但甘冠没有就此放弃调解,而是多次在庭前与双方代理律师进行电话沟通。一方面,耐心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另一方面,要求律师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多次“背靠背”调解,原告和被告最终在案件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本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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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