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不配合整改者列入“黑名单”
珠江商报 2020-04-24 13:34

珠江商报讯 记者陈培仪报道:4月22日,勒流对南国西路两侧违建物开展集中清拆行动,共拆除违章建筑40余处约6500平方米,清理占用公共区域堆积物品面积约22000平方米。

今年以来,勒流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当日上午,勒流环运部门联合公安、供水、供电等多个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人、清拆施工人员45人,对南国西路两侧违建物进行清拆。

记者了解到,除了通过采取“动员自拆、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方式,遏制“两违”蔓延势头,勒流在4月17日起实施《勒流街道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黑名单”通报制度(试行)》,进一步打击“两违”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具体而言,有关部门在查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时会发出相关法律文书,对于不主动改正、拆除违建物的单位或个人,就会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不仅如此,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在办理经营许可、银行授信、评先评优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在完成整改后,由提请列入“黑名单”的单位组织检查,检查合格后再将其从“黑名单”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