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300万!佛山货运业新增运力奖励办法下月实施
珠江商报讯 记者黄澄献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5月1日起,《佛山市促进货运业新增运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单个水路运输企业的市级、区级奖励资金合计最高达300万元。公路运输方面,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市、区两级对满足条件的新增单船2000载重吨或以上船舶水路运输企业进行奖补,按照运力共分为五档,新增运力在3000载重吨以下为40万元,而新增10000载重吨以上为300万元。
在公路运输方面,满足条件且新增80吨以上运力的公路运输企业可获得相应奖励,新增运力奖励标准按比例计算,市级奖励资金按申请年度内新增运力投入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40万元以下,而区级奖励资金按申请年度内新增运力投入资金的4%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160万元以下。这意味着,单个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