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部署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要超90%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0-04-22 22:32

今日,高明区召开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暨河长制工作会议。高明区区长梁耀斌强调,高明今年要着力解决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持续厚植高明生态发展优势。

过去一年,高明区污染防治工作成绩不俗。2019年,高明环境空气整体质量连续第六年排名全市第一,其中PM2.5(细颗粒物)降幅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去年全年高明水环境质量及其改善率均在全市排名第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环评审批改革取得突破。而经过多年的工作推进,高明区去年成功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

但与此同时,高明区生态环境短板仍然存在,体现在水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城镇排水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大气污染精准化管控不到位等多方面。会议要求,全区要对现存的生态环境短板有清楚的认识并加快落实措施。例如在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今年就必须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治理有效。

会议指出,高明区今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着力完成几个目标任务。一是调整为国考断面的沧江水闸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100%,西安河、秀丽河水质要达到Ⅳ类目标,西坑水库水质力争达到Ⅱ类。二是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要达到90%以上,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三是要围绕32项核心指标巩固深化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厚植高明生态发展优势。

梁耀斌对高明污染防治已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建设和保护优质的生态环境是关乎高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全区要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准问题和短板进行精准施策。

具体而言,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要做好“打、治、建、管”四个方面,即加强执法、系统治污、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和全面落实河长制。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方面,要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坚决淘汰35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深化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整治、加强工地扬尘执法等措施,确保所有污染防治任务达标完成。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