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上线以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迅速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指尖上的加油站”,佛山已有35万党员群众注册上线加入学习组织争当“学习先锋”。记者4月12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在佛山市营造“比学赶超”浓厚学习氛围,佛山已正式启动全市“学习之星”宣传推介活动和“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主题征文征集活动。
其中,全市“学习之星”宣传推介活动从4月起面向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包括全市层面每月宣传推介“月度学习之星”一次共20名以及每年从“月度学习之星”中择优选出若干名,作为“年度学习之星”的宣传推介对象,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一次。
宣传推介中,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作为“月度学习之星”宣传推介的候选对象: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每月累计学习积分不少于1200分(根据“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分规则将适时调整);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挑战答题”且表现优秀;组织开展或参与专题调研活动,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并在市级及以上刊物、权威网站平台等公开发表;参加各类知识竞赛、征文征集等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在学习、调研等方面表现突出。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统筹做好本区本单位候选对象推荐工作。
“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主题征文征集活动则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活动围绕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这一主题,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个人视角和切身体会,以图文、短视频、音频等形式,阐述对“学习强国”学习的理解感悟,讲述开展学习的典型故事,参与“学习强国”推广使用工作的实践感悟,展示学习给生活、工作等方面带来的改变与收获,以及对进一步建好用好“学习强国”的美好期许和展望。在佛山学习、生活、工作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用户均可参加。
活动要求图文类篇幅一般为800~2000字,所有文字稿件均需搭配不少于3张与文稿内容相匹配的图片,图片须为JPG或PNG格式。短视频类和音频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使用标准普通话配音。作品可单独展示个人的学习风貌、学习心得,也可以单位或党组织的名义集中展示多人的学习风貌、学习心得。
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由中宣部主管,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和思想文化聚合平台。此次两项活动的开展,旨在进一步增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积极性,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我市推广使用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佛山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相关链接
“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主题征文征集活动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fsxcb@fsxcb.gov.cn。文件名统一标注为“【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稿件具体题目+(单位名称)”的格式。投稿时请注明投稿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视频类、音频类作品需一并附上作品简介。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