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实施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顺德区政府公布实施《顺德区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本次基准地价可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提供依据,并为政府征收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赋、收购收回土地提供依据。
本次基准地价应用成果采用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和商服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各用途基准地价级别图、区片基准地价图、商服用地路线价区段图予以公布。
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单家独户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五类。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和单家独户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为50年。本次基准地价价格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调整“基准地价”标准,为的是准确反映区域地价变化新趋势。在同步公布的《顺德区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中,与上一次“基准地价”调整相比,一级住宅用地标准从15300元/平方米提升到18096元/平方米,同比涨了2796元。在单家独户住宅用地项目中,上一次标准为12374元/平方米,本次标准调整为13132元/平方米。
另外,早前一级商服用地(地面地价)为13263元/平方米,新执行标准则提高到16370元/平方米。对顺德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影响的工业用地价格,一级工业用地(地面地价)新标准为1032/平方米,比上一个标准略微提高了42元/平方米。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包括顺德区行政辖区所有范围,通过更新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健全全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