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居家隔离还外出买菜?强制执行!”“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这位街坊栽了!”“假N95!17.5万只口罩被查扣,佛山警方现场抓获6人”“再有2人在佛山散播疫情谣言被拘!”……近段时间,佛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多起拒绝隔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梳理案件可以发现,这些涉“疫”案件主要有几个类型:一是有人出于对疫情的恐慌,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不愿配合采取隔离防控措施;二是有人无视法律,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三是有网民对非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未仔细鉴别、核实求证,信谣传谣,触犯了法律。这都是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的的表现,让人感到惋惜和痛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但如果对相关法律条文知之甚少,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没有相关法律意识,仍凭习惯处事,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碰触法律底线,不仅会受到法律惩处,也增加了疫情防控的难度。因此,在战“疫”中有必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更多人知晓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要针对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法律宣传形式,依托微信、微博、普法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对村居、产业园、企业厂房等,特别是复工复产人群的疫情防控法律常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引导人们积极配合应对疫情,不隐瞒疫情,不抵制调查,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要针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公安、卫生部门和疫情防控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典型违法案例的发布和警示,不断提升法律威慑力。
要针对网民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案例分析、上网提醒、违法举报等方式,引导网民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网上涉及疫情的谣言和不良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树立依法、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防疫法治理念。
(作者: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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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的你真美!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产,佛山面临大考,佛山不会缺席当好消息越来越多,胜利就离我们越来越近疫情防控阻击战,人人都是当局者,没有局外人主动配合检查,也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贡献防控疫情,我们在一起!团结一致,没有过不去的坎!今年元宵节,不去行通济!明年再相聚,一定更美好!取消今年行通济于法有据,遵守禁令是应尽的法定义务
为战“疫”中那抹鲜亮的“志愿红”点赞城市逐步结束“停摆”需要每一个人正确“答卷”谢谢你,每一个平凡又可爱的佛山人瞒报疫情信息,害人又害己一句“您来了,我们在”彰显佛山城市品格做好复工复产,既要政府主导,也要社会各界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