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男子不配合测体温且动手打人,被行政拘留7天!
佛山新闻网 2020-02-03 20:20

疫情当前,人人有责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凶猛且呈上升趋势

为最大力度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

佛山许多小区都对进入人员进行专项体温检测

但却有人不理解、不配合

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顺德均安一男子不仅不配合测量体温,还动手打人

被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

1月31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均安派出所接报称,一住户拒绝小区保安量体温而产生纠纷。接报后,民警迅速到达所在小区。经了解,该住户刘某声称自己一直住在该小区,不需量体温。

小区保安王先生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前往刘某家进行体温测试。民警到达时,刘某跟王先生正在争吵,争吵过程中刘某仍一直不愿配合保安进行体温测试。

就在民警调解过程中,住户刘某趁无人注意,故意推拉并踹了保安王先生的腹部一脚,王先生受伤倒地。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刘某带回中队处理。

经审讯,刘某对其故意伤害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顺德乐从一男子在停车接受体温测量时

加速驾车强行离开

被罚款200元

2月1日,方某驾驶汽车来到顺德区乐从镇大闸村的体温测量点时,工作人员示意方某停车配合检查。

但方某测量完体温后,拒绝出示个人证件,并突然加速驾车强行离开危害到当时正在车旁进行检查的两名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据方某称,当晚配合完村居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觉得又要出示证件,太过繁琐,于是一时冲动踩了一脚油门离开了,也没顾及到小车旁边还有人站在那里。

2月2日,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方某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不听劝阻

执意离开暂住地外出

被罚款200元

2月1日,乐从派出所大墩社区民警中队在新型冠状病毒防输入、防扩散排查工作中,发现一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张某(湖北省黄石人,其于1月15日离开湖北黄石去了湖南株洲、岳阳,于1月22日自岳阳来粤)于1月22日来到乐从镇某公寓暂住。

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该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但其多次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离开暂住地外出吃饭、购物,其行为已构成妨碍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

当晚,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某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以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都要受到强烈谴责和惩罚!

各位市民

务必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护己护人,捍卫家园!

若拒不配合防疫工作

将受到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佛山新闻网报道

资料来源:公安主持人

编辑:冯海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