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来了 | 又见“开门杀”?律师告诉你正确的下车姿势
法制日报 2019-07-17 20:45

正所谓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其实

安全责任不仅仅存在于行车过程中

停车开门不规范

也会酿成惨案

本期【“法条来了”之律师说法】

要给大家讲讲关于“开门杀”的那些事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盛安律师表示:

本案中,由于造成了骑车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事故责任认定夫妻二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那么该夫妻二人可能因此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同时,如果不是夫妻二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夫妻二人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如果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均是由司机一人开门导致,那么将由司机一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骑车人倒地后,是因为后方驶来的车辆造成损害后果的,那么应由双方分别承担事故责任。但在承担民事责任过程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相应规定,判定双方的民事责任。

如果经鉴定,司机确实无法从后视镜看到自行车或电动车驶来,说明车辆设计可能存在问题。但这并不能减轻或降低司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司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后,可向车辆销售单位或厂家进行追偿。

重点提示:

随意开车门的后果真的很可怕,避免开门事故最关键的还是要有安全意识,所以我们应该学习的一整套动作:

1、车子停路边,停稳再开车门。

2、司机要提醒乘客小心开门,注意观察周边交通环境。

3、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不要猛开车门。

4、乘车人从右侧车门下车。停车时,驾驶人打开双跳灯作为提醒。

5、机动车临时停车时,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特别提示:

“荷式开门法”可以有效避免“开门杀”!

“荷式开门法”是荷兰的驾驶员开车门的一种方法,即开车门时总是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这个动作可不是随便做做的,当你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时,你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也就跟着转动,然后眼睛就会很自然地向外看。

首先,眼睛会通过后视镜观察。其次,我们在转身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向后看。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可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有时候还会挽救别人的生命,何乐而不为呢?

终极提示

车位千万个,安全第一个

开门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席锋宇 王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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