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困难企业恢复经营
稳企安商化解行政争议
保障抗疫期间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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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法院人在行动!
今天,禅法君带大家
一起来看5个典型案例

案例1:全力支持医院抗击疫情
基本案情
博众康美公司与民航广州医院因合作经营医疗项目产生纠纷,于2019年11月诉至法院,并申请对民航广州医院银行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2020年2月17日,民航广州医院向法院申请解封银行账户,提出其承担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任务,但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医院无法采购相应的药品、医疗设备及防护品。目前,相关防疫、防护用品已消耗殆尽,情况十分紧急。
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承载的客流量巨大,面临着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法院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当日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解除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事宜达成共识。法院即时出具解除冻结法律文书,并协调账户开设银行,专门开绿色加急窗口为民航广州医院办理账户解封。
法官说法
医院作为抗疫主战场,承担着维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疫情防控的重要职责。在疫情形势严峻、防护物资极度缺乏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坚持保障疫情防控与诉讼权利相平衡,迅速为医院解除账户冻结措施,保证该医院在疫情防控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案例2:促进困难企业恢复经营
基本案情
广东某新材料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覆合彩色钢板的中等规模企业,也是多家知名家电企业的供应商,近年因市场变化和经营不善负债1亿多元。因其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5月,法院依法裁定广东某新材料公司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裁判结果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新材料公司具备产业整合、转型升级基础,可采用“管理人监管+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持续经营,以“保底投资人+互联网招募”模式招募投资。疫情发生后,法院通过“线上办公”继续推动重整方案实施,加速募集财产分配,债权人表决通过后两周内财产分配到位,实现了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人清偿率62.62%,促成该公司迅速全面恢复生产。
法官说法
在疫情爆发期间,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线上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仅历时四个月就重整成功,既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企业的平稳过渡,又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确保审判工作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停歇、不打烊,有力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3:稳企安商化解行政争议
基本案情
广盛公司系当地知名的台资民营企业,因资金紧张拖欠80名职工住房公积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广盛公司补缴118万元住房公积金。广盛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补缴的公积金金额较高,目前企业经营困难存在资金压力,希望能以缓交公积金的方式助其渡过难关。
裁判结果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当前正值大部分企业停工配合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稳定企业经营生产和缓冲企业资金压力,根据广盛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主持当事人进行在线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补缴期限延展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的协调方案。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了同意延期补缴函后,广盛公司申请撤回相关80宗案件的上诉和起诉,法院审查后裁定予以准许。
法官说法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人民法院积极能动司法,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维护职工的相关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助力民营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为其恢复经营生产赢得宝贵时间,推动疫情防控时期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案例4:支持抗疫物资企业复产
基本案情
某特公司是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一家研产销红外热成像仪的企业,2019年1月因内部股权纠纷陷入债务危机,未能偿还工商银行到期贷款而被诉至法院。根据生效判决,某特公司应偿还工商银行借款2796万元。因某特公司未履行义务,工商银行于2019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某特公司生产的红外热成像仪是一线抗疫的急需物资,为支持该公司紧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法院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调整变更部分执行措施,商请首次查封法院移送本案抵押物的处置权,同时解除对该设备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和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使该公司紧急复工,生产出红外热成像仪用于疫情防控。
法官说法
抗击新冠疫情期间,一线抗疫物资供需矛盾一度十分突出。支持相关生产企业紧急复工复产,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优先保障抗疫物资企业生产运营、复工复产,依法解除部分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为支持抗疫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5:保障抗疫期间民生需求
基本案情
某农产品配送公司与某食品公司是商业合作关系,2019年10月,双方因债务纠纷引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判决,食品公司应分期支付拖欠农产品配送公司的7.3万元欠款。因食品公司未履行判决,农产品配送公司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过排查,发现食品公司是关系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的食品生产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公司营收减少,资金周转困难,暂时缺乏债务偿还能力。法院通过视频多次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食品公司分七期偿还欠款。法院根据双方协议情况依法支持某食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法官说法
抗击疫情期间,人民法院主动介入,体察作为民生物资生产企业的特殊困难,同时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采取灵活有效的执行措施和复工扶持措施,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为保障民生物资供应、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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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