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三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酒驾身亡而起诉同桌饮酒人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死者家属获得同桌饮酒人补偿款17万元。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28日晚,薛某、程某、覃某相约到四会市某饭店吃饭、喝酒。饭后,覃某独自驾驶摩托车返回工作单位,途中在南山镇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覃某属醉酒驾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同桌饮酒的薛某向覃某家属支付了补偿款2万元。但覃某的妻子等人认为薛某、程某明知覃某酒后驾车却未尽劝阻义务,对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遂起诉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等费用合计约54万元。

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何永添认为,覃某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酒量有充分认识,亦应对本人的酒后安全负有最高注意义务。
案件现有证据无法查明事发当晚的饭局参与人数及人员身份、饮酒激烈程度、同桌饮酒人是否劝酒及饭局结束后覃某是否另行饮酒等事实,因此,同桌饮酒人仅负有相应看护义务,应合理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
然而,摆在法官面前的现实问题是:覃某去世后,家中尚有七十岁母亲和两名不足六岁的幼子,覃某妻子独自挑起生活重担,家庭陷入困境。
考虑到案件处理效果、原告的家庭现状、被告的履行能力等因素,最终决定原、被告之间的赔偿数额分歧逐渐缩小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两被告承诺在十五天内另行补偿原告15万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告对法官倾力调解表示感谢。
有句话叫“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喝好就不尽兴。但是喝酒和劝酒都要适量,千万不可强求,否则一旦出了事,谁都脱不了责。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聚会酒后出事 同席者如何担责?
假设可能会出现的以下几种情况: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劝酒灌酒,事后又各自离去。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在聚会结束后也没有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独自出行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喝酒,并没有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在谁?
参与聚会的成员或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行为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算是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一般不会太大。
3、一帮朋友吃饭,其中有个别成员一开始参加了,中途有事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这名提前离开的人是否也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导致意外的原因有很多,细节也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这些行为,可以帮你减责
1、从根源杜绝:文明喝酒,健康喝酒,摒弃旧的、不好的习俗和风气,做到不劝酒,不以酒作为聚会的主角,从根本上杜绝饮酒安全隐患。
2、交给家人处理:若席间已经有人饮酒过量,同席的人一定要做好安全注意工作。对醉酒者,应安全护送其到家,并通知其家属进行陪护。若没有家属在场,应安排好人在场陪护到酒醒,或者通知其家属领回。
3、保存好证据:聚会的组织者可以提供消费清单,证明上面没有足以使人醉酒的酒水,以此主张免责。聚会参与人也要注意保留自己没有强制性劝酒的证据,以及聚会后已经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证据。
小伙伴一定注意!
喝酒助兴虽好
但不可贪杯,不要任性劝酒!
更不要酒后驾驶!
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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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法院、山水发布
见习编辑:柳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