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根据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现将佛山市顺德区法律援助处近期对外服务业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办理时间:
佛山市顺德区法律援助处(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起对外服务。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
业务办理方式: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倡导市民群众通过延后办理、邮寄办理、网上办理等方式办理法律援助业务。
(一)法律咨询类业务。建议采取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方式进行。可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gd.12348.gov.cn)、12348电话咨询、佛山市顺德区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757-22835966)等线上方式咨询业务。
(二)法律援助申请业务。非紧急类事项,建议推迟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急需办理的,推荐网上申请等方式办理业务。可通过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gd.12348.gov.cn)、“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邮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等方式办理业务。
(三)社会律师领取法律援助文书及归档等业务。办理社会律师业务,非必要不直接当面送达纸质文件资料。因特殊时期,建议律师推迟办理案件归档业务。
三、
网上业务办理指引:
(一)微信申请: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法律服务专区”后进入;人脸识别登录后,点击“法律援助”进入申请页面。
(二)网上申请: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进入网页相应栏目办理。
四、
注意事项:
(一)办事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按有关程序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消毒。
(二)办事人员须听从现场指挥,不随意走动和聚集,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佛山市顺德区法律援助处
2020年2月3日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声明:本文素材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法律援助处,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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