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来了|有房有车却要众筹看病,律师告诉你这算不算骗捐
法制日报 2019-05-07 12:32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

俗话又说: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

俗话还说:善良很珍贵,千万别浪费。

那么当“人红”“有病”“没钱”“善良”等关键词同时出现的时候,事件的主人公自然而然就要被推上热搜了。

本期【“法条来了”之律师说法】给大家讲的是“德云社演员众筹”的故事。

4月8日,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本名吴帅)突发脑出血。经过医生全力救治后,吴鹤臣病情逐渐稳定,目前已经住院将近一个月。

随后,吴鹤臣家人通过“水滴筹”平台发动了众筹来解决自家医药费的问题,众筹金额为100万元。

捐款通道一开,立刻在网上掀起了不小波澜。许多网友质疑:吴鹤臣作为郭德纲的徒弟,在德云社工作已近10年,而且家在北京有两套房产和一辆车,压根不缺钱……

5月3日晚,吴鹤臣妻子张泓艺微博发长文回应质疑,称两套房分别在父母和爷爷的名下,均无法出售;车辆因家中有瘫痪病人出行不便,也不能变卖;德云社里也在众筹,并没有不管吴鹤臣,师傅郭德纲也在关注。

但是细心的网友又发现一个细节:张泓艺在5月3日发微博的时候,上面显示她用的手机是华为P30 Pro。吴鹤臣是4月8日脑出血住院,而华为P30 Pro是4月11日才正式上市发售的,也就是说吴鹤臣的妻子在其住院期间换了手机。

同时,作为提供筹款平台的“水滴筹”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没资格审核发起人的车产房产,勾选“贫困户”系发起人误操作,且平台曾与医院联系,但由于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医院没有办法给出确切花费。而截至目前,该项目共筹得近15万元,申请人暂未申请提现。

那么吴鹤臣家人发起众筹的行为究竟是否真如部分网友所言“涉嫌骗捐”呢?同时,水滴筹作为筹款平台又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赵占领律师表示:

首先,众筹行为是否涉及到骗捐或者诈捐,需要结合他所发布的信息来判断。

根据目前公开显示的信息,吴鹤臣的家人在发布信息的时候可能隐瞒了自己的财产状况。同时,筹款的数额为100万元,已经超出了治病所需的金额。因此在本案中可能存在骗捐、诈捐的嫌疑。

同时,众筹在法律上属于个人求助的性质,不属于慈善法规定的慈善行为,因此平台不需要具备相关的慈善机构资质。

“水滴筹”等平台是向众筹项目发起人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第24条的规定,平台需要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要求发布者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至于其他信息内容是否属实,在法律上暂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目前平台方可能不需要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

但是面对过去的几年中存在一些骗捐、诈捐的行为,许多众筹平台也在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对于大病众筹项目,要求看到发起人或其亲属是否存在相关的住院、诊断证明等。如果众筹平台尽到了这些基本义务,通常情况下是没有法定责任的。 

“互联网+公益”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全民慈善”的发展,回顾近年来发生的“诈捐”、“骗捐”、“伪慈善”案件,互联网平台似乎成了网络诈骗者的“温床”。

2016年,一篇题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在朋友圈被疯转,父亲罗尔为给罹患白血病的女儿众筹,写下这篇文章。但事态发展急转直下,文章的作者被曝坐拥3套房、2台车以及一家广告公司……

而且

近年来曝光的类似事件远不止这一两起:

图自新京报

审核快、手续简是网络互助相较传统慈善募捐的优势。但“快”不是失察的理由,“简”不是隐瞒的借口。只有各方把好关口、尽好职责,才能让网络互助这一新兴慈善方式最大程度发挥效用,避免误伤了人们滚烫的爱心。

众筹是基于陌生人之间相互信任的互助,而这种相互信任的前提则是相互坦诚。中国人从小接受”人之初,性本善“的教育,但是无底线消费公众善心的事多了,最终透支所有信任之后,坑害的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总策划:马岳君

监制:宋胜男

文字:梁成栋 罗聪冉

配音:吴瑞芳

视频:李宗奇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韩玉婷 常煜 朱婵婵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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