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佛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及本院部署要求,坚定信心、落实责任,严控案管窗口,强化期限管理,优化诉讼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时期诉讼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强化防控意识,靠前一步,全力投入疫情联防联控
充分认识到案管窗口是检察机关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案件管理是特殊时期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来抓。
1
迅速组织落实
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实时传达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拟定《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和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对外公布,同时全力动员、周密安排,强化对基层院指导。
2
强化窗口防疫防控
为做好“外防输入”,在案管服务大厅前台和收送案岗位配备了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酒精、红外线体温计等防疫物资。要求案管前台送案、收案岗位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接收案卷后,对案卷、光盘消毒灭菌。
3
加强司法办案场所管理防护
除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外,服务大厅保持通风、定时消毒,并将取保候审工作台临时设于大院值班室,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工作通过非接触方式完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
二把牢法律底线,提前预警,保障检察环节依法办案
1月27日,即按照市委要求,符合条件的干警提前结束春节假期返岗工作。针对春节假日公安、检察院均可能存在到期案件的情况,指导各区院及时处理案件受理、期限预警事宜,坚决防止因疫情而违反法定期限受理、移送、办理案件。
1主动排查提醒
要求各区院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摸清移送检察机关的呈捕、移诉、延押等案件底数,做好案件受理移送准备工作并实时报送市院,并采取刻录光盘、系统共享等非接触方式移送案卷,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接触。
2加强制度建设
下发通知,要求受理案件时,主动向办案机关询问案件是否涉及疫情防控。检察机关内部流转时,送案单位确定是涉疫案件的,主动告知收案单位。
3加强分析研判
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及时梳理分析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情况、涉疫情案件情况等,对特殊时期检察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示,同时汇总梳理涉疫情案件情况,为服务决策、参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三坚持服务宗旨,主动作为,切实维护诉讼权益
认真履行律师接待、案件信息公开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1
建立联动机制
针对上级院指定异地管辖案件,与广州、东莞、江门等兄弟市院积极沟通,加强司法协助,代为换押、代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2
妥善履行告知责任
全市统一摸底已预约阅卷的案件情况,对于因疫情防控、假期延长等原因延期阅卷的,逐一电话联系律师,并提前刻录光盘,方便律师领取。
3
及时做好公告引导
设律师接待电话,做到电话有接听、网上预约有回复,及时回应、妥善处理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求。鼓励和引导网上办理、电话查询。认真细致对律师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
4
培养“全能”案管人
多名党员干警投入支援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案管工作顺利运转,通过安排轮值,全员学习操作流程等方式,相互补位,培养“全能”案管人,确保支援防疫工作和案管工作两不误。
▌ 供稿:案管研究室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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