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
7月2日,贵州贵阳
一中年女性在小区内行走时
被楼上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
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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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来自贵阳晚报
近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发布了情况通报。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死者袁女士今年39岁,在当地开了一家小卖部。

袁女士的二儿子介绍,当时他与母亲正在一楼墙角处晒土豆片,突然楼上掉下一个灭火器,砸中了母亲的头部。
他回头一看,母亲已倒在地上,头部流出一摊鲜血。随后家中大人迅速赶到,报警并拨打了120,但母亲经抢救无效身亡。

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灭火器都是放在走廊的,一定是有人将灭火器取下来,然后扔了下去。
死者的大儿子告诉记者,他今天从1楼一直排查到33楼,发现7楼缺失两罐灭火器。他还表示,此栋楼高空抛物现象很常见,业主也曾多次反映,但从未有改善。
他还说,之前就有一个灭火器从楼上掉落,所幸当时无人在楼下。大概间隔半小时后,母亲被第二个灭火器砸中。

目前,死者丈夫正在殡仪馆处理相关事务。据了解,死者一家于一年多以前搬来小区。大儿子今年18岁刚参加完高考,丈夫在做地暖生意。
据多位居民介绍,遭遇不幸的袁女士生前为人十分热情,看到有小孩想玩玩具但没有钱,她会主动拿给小孩玩,而且坚持不收钱。
得知老板娘的遭遇他们都感到很惋惜,也很愤怒,希望警方能够找出始作俑者。
10岁孩子高空抛物,
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
网友彻底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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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一: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
网友二:拒绝高空抛物,孩子小,那就让监护人负责!
网友三:孩子的家长得负责!
网友四:第二个?至少砸了两个?妈呀…
网友五:已经十岁了,不小了…我们还能说点什么?
网友六 :做父母的能不能普及一下高空抛物的危险?
网友七:10岁不懂生死么?别人凭什么用生命给你的不懂事买单?
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事件
最近媒体已经多次曝光!
仅仅上个月
就发生了好几起令人揪心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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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深圳一小区一名五岁男童庄某航与母亲一起前往幼儿园的路上,被一扇从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呼吸骤停,被紧急送医。令人痛心的是,16日上午,记者从受伤男童家属处获悉,男童因抢救无效死亡。
6月19日,在江苏南京鼓楼区,一名10岁女童遭遇高空坠物,受伤倒地。经查,该坠物为一名男童从楼上抛下。据南京市儿童医院消息,经手术,至20日凌晨1时,女童生命体征平稳,后期仍需重症监护。
6月19日,江苏江阴一名10岁男童在上学途中,路过一建筑工地时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后被紧急送医。20日,江阴市中医院宣传科工作人员证实此事,称受伤男童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高空抛物”不是小事
这样做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也有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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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1号令”:高空乱丢杂物罚500!

早在2016年,佛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就对此做出规定:
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从高空或者从车内向外乱丢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500元罚款。
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高空抛物者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故意扔下酒瓶,造成行人伤残,或造成比较大的财产损失,达到一定数额,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高楼上将东西抛下
伤害力究竟有多大?
高空抛物、坠物为何屡屡发生?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如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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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一起转发呼吁
管住高空坠物!
希望悲剧不再上演!
今日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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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江苏新闻、佛山日报、贵阳晚报、央视新闻、紫牛新闻、广州日报
编辑 | 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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