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严重违法将纳入信用管理?这些安全事项你要知道!
三水公安 2019-12-14 13:24

今年6月,佛山市公安局发布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其中里面一项提及

驾驶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

希望通过管理手段

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骑行安全意识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越来越普遍,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然而,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习惯骑车不戴头盔、打电话、随意抢道等。据悉,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因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内明确了驾驶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并表示行车需戴头盔,严重违法将进行违法信用公示。

驾驶人未戴头盔酿事故,险丧命

今年年初,何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没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沿西南街道德兴路由西往东行驶,当行驶至德兴路与耀华路交叉路口,何某驾车直行通过。期间恰好,前方同方向停靠在路边的粤Y小轿车突然打开车门,导致何某的头部直接碰撞轿车驾驶车门,造成何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若上述事主何某能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或许能减低事故中受伤程度

其实,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十分有必要

当遇到意外时,头盔有效降低头部撞击

从而保护头部减少伤害

此外,头盔还可以降低噪音保护听力

减少气流对视线影响

防止道路中抛撒物的袭击

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头盔

保障好自己的行车安全

▲当车辆发生碰撞,安全头盔能起到好好保护脑颅作用

除了佩戴头盔

在《规定管理(征求意见稿)》针对电动自行车

8种严重违法行为拟将纳入信用系统

进行违法信用公示

醉酒后驾驶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及号牌

拒绝、逃避交警检查

携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在道路中间或者靠近中央分隔带行驶

在机动车曲折竞驶或左右穿插

进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的主线行驶

(回顾可戳▶电动自行车上牌?戴头盔?严重违法纳入信用管理?《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听证会今日举行)

上述都是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常犯的交通违法行为

往往这些违法行为,容易酿成致命交通事故

严重威胁着人身安全

电动自行车乱穿马路酿成致命事故

今年6月上旬,事主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塘西大道右边的辅道从s361线往西乐大道方向厢式,当行驶至一砖厂前交叉路口,王某从辅道驶入主道,沿花基缺口通道往对面路边方向横过主道,恰恰与豫A号牌的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死亡,两车损坏。

血的教训摆在眼前

更让大家认识到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重要性

作为电动自行车驾驶者

应该时刻提高安全警惕

养成以下良好的驾车习惯

01

【靠右行】骑行时应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通行。切莫随意变道,切莫在车流中来回穿插。

02

【红灯停绿灯行】行经路口时,不闯红灯、不抢黄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更要谨慎驾驶,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路口右转弯时让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车辆先行。

03

【不随意横穿马路】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橫过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橫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04

【控制车速】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此外,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电动自行车渐渐成为不少街坊出行工具

也越来越多人重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

其实,归根到底一切交通安全防范

都是出于对大家人身安全的考虑

正所谓“生命无take two”

不要到酿成无可复返的事故

才后悔不已

人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骑车、安全骑车

不要贪图便利、贪图快捷而罔顾交通安全

编辑 | 钱小韵

校对 | 钱小韵、文  文

审批 | 阿  锋

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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