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无雨!佛山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持续发布!
佛山安监 2019-12-12 19:32

看着蓝蓝的天空

你能想起

佛山有多久没下雨了吗?

10月25日至12月9日

佛山已持续46 出现干燥少雨天气

降雨量为历史同期最少

我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自11月3日发布以来

已连续持续 40

请问你还要持续多久?

中央气象台12月11日凌晨,更新全国森林火险气象预警。预计,至12月12日20时福建西部、江西东部和南部、广东北部和西部、广西东部等地的局部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

自今年10月1日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

广东已连续90天基本未发生有效降水

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增多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保持在高位

我市天气干燥

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

森林火灾极易发生

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的发生需要三个条件:

火源

可燃物

氧气

控制火源要在减少可燃物上下功夫,其中最重要的是控制人为因素

请大家牢记:

控制人为因素!

控制人为因素!

控制人为因素!

你必须知道

No.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No.2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二十四条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第二十五条 在森林防火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其林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野外用火。

第二十八条 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牌、瞭望台、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视频监控、通讯设备等,不得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破坏、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牌、瞭望台、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视频监控、通讯设备等,干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正常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让我们共同努力 守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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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调查统计和宣传科

编辑 | 李漪琳、林锐峰

责编 | 郑汉文

总编 | 冼碧玲

部分素材来源 | 中国应急管理、广东应急管理、佛山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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