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涉及房屋产权纠纷的诉讼案件
数量呈上升趋势
今天,我们先来看一起
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典型案例
戳视频看房产诉讼典型案例
法官为你以案说法

新旧物管公司交接产生纠纷
小区管理一度处于半瘫痪状态
禅城区桂澜南路某楼盘新旧物管冲突案,是禅城法院近年审理的一起比较典型的物业纠纷案例。事发小区业委会与新的物管公司签约后,小区的旧物管公司仍然不肯撤场,导致小区业主迟迟未能享受到新物管公司的正常服务,小区管理一度处于半瘫痪状态,还发生冲突事件。期间,旧物管公司向禅城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其与小区前期的《物业管理合同》。


杨玲玲
禅城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
(小区选用物管公司)日常操作一般是通过书面表决或口头表决,所以在审理中法院需要审查表决形式及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该小区业主议事规则,否则即为违法、应予撤销。另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结果也不能违法和出现侵犯业主权益的情形,否则也应予以撤销。
据此,禅城法院驳回了旧物管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小区业委会聘请新的物管公司行为合法有效。
物业纠纷案件持续增长
禅城法院构建多元化解决机制
近三年来,禅城法院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1791件,约占房产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一 ,其中,由于新旧物业交接涉及业主利益致使该类纠纷更易激发。为引导社会各方主体充分防范风险,合法理性维权,化解各方矛盾,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经营发展,禅城法院民事审判四庭法官在梳理了这些案件后,撰写出《2016-2018年物业案件审判白皮书》,分析了物业案件存在的法律问题、热点难点,并在今年4月召集38家物业服务企业,以审判实务问答和典型案例的形式面向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普通市民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使很多过去看上去疑难的案件有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周倩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
物业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认为物管费不值,可以走司法途径。(业主)不交物管费其实还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大家一直不停地为一些相同的问题纠缠不休,需要把它规范起来,我觉得禅城法院(在这方面)做得还是非常靠前的。
禅城法院还成立专业审判庭,在处理这些新类型且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中形成常态化的处理机制。

梁菡
禅城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一是加强和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区住建局的沟通协调,引导各方通过司法途径行使权利,避免直接冲突;二是通过裁判确立规则,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规范业主大会决议的程序等。此外,充分发挥诉前和解中心的作用,努力实现在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下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禅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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