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6·5”较大中毒事故原因查明
佛山安监 2019-11-01 19:40

佛山市政府近日批复顺德区“6·5”较大中毒事故结案。市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6月5日16时40分许,位于顺德区北滘镇广东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区(会展片区)一在建污水处理工程发生一起中毒溺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

佛山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司法局,市总工会和顺德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顺德区“6·5”较大事故开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阅资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为:

含硫化物的地下水通过存在严重施工质量问题的检查井和管道进入污水管网,并流入事故井内,产生大量硫化氢;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救援人员盲目施救,暴露在硫化氢浓度严重超标的作业环境当中,在吸入硫化氢后,丧失行动能力,相继溺水,造成3人死亡。

调查组对17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人,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建议给予党纪处分人员和责任追究14人。对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国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顺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有关责任单位提出纳入全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管理、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相应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处理建议。责令顺德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责成顺德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完善对涉事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细化落实后续监管责任。

调查组指出

该起事故充分暴露参建各方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监管缺失;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线施工人员缺乏对岗位的风险认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存在机制体制不合理的问题;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认识有偏差的教训。

调查组提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事故防范建议。

事故调查报告将在近日全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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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调查统计和宣传科

编辑 | 李漪琳、林锐峰

责编 | 郑汉文

总编 | 冼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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