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全额继承遗产!很多人不知道
佛山高明普法 2019-11-04 20:28

小丽是家里的独生女

父母去世后

留下一套300万元的房产

可就在办理过户时

工作人员却告诉小丽不能够继承全额遗产

独生子女都不行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小丽是家里唯一的独生女,自己的父母去世之后,给她留下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产,可是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继承全额的遗产。

原来小丽的爷爷奶奶是在她父亲之后去世的,而在法律里,爷爷奶奶也是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是有资格参与分配该遗产。

而她的爷爷奶奶现在去世了,爷爷奶奶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可以转继承去世老人财产的,小丽的大伯、二伯和姑姑都有遗产的继承权,是完全有资格来继承小丽父母一部分遗产的。

普法时间

如果小丽父母没有遗嘱,爷爷奶奶在小丽的父亲前死亡,姥姥姥爷在小丽的母亲前死亡,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才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但是目前小丽的情况不属于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我们来看一下视频了解一下↓

网友评论

@小草耳:很多老人想百年以后把房产只给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的配偶,如果老人生前不订立遗嘱,最后的结果就是这套房产变成子女和配偶的共同财产。

@陈霞0321:只有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情况之下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仔细想想法律这样规定是有道理的,假如父亲也是独生子,父亲去世了,孩子全额继承遗传的话,爷爷奶奶又该如何安度晚年(假设他们没有收入)。规定爷爷奶奶能继承到父亲遗传的一小部分,真心是合情合理的。

很多人认为,

独生子女理应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这实际上是错误的。

法律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单写遗嘱还不行

留遗嘱必须专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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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遗嘱,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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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需要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做出在自己去世后如何处理财产的真实意思,经公证证明予以合法性确认。目前,公证遗嘱是中国法律规定的若干遗嘱形式中法律效力最高的一种。办理公证遗嘱后,需要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必须重新到公证机构办理。

高明区市民如需办理遗嘱公证

可到高明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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