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周围 100米内不能贩卖香烟!这些商家可摊上事啦
佛山检察 2019-12-06 21:21

近日,佛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区两级烟草部门开展“青春校园无烟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烟草产品市场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

佛山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杨芹介绍,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我们此次专项行动不局限于电子烟市场,还扩大到学校周边传统烟草市场,力求净化校园周边烟草环境。”

国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幼儿园、中小学学校内部以及距离中小学校所有学生通勤出入口10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烟草零售点。

走访:学校周边不少商家触碰红线

在佛山市检察院监督下,市烟草专卖局对禅城区部分校园周边烟草零售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中发现,在鸿业小学、荣山中学及广东交通运输技师学院百米范围内,都出现了隐藏在文具店、小卖部内的烟草零售点。而在东方广场地下负一层,执法小组也发现有商家在贩卖电子烟。

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属违法行为,希望学校德育处可以配合我们,共同打击校园周边不合法的香烟销售行为。”佛山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罗静表示,创造校园周边“绿色无烟”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措施:根据整改情况或将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针对此次查出的商家违规售卖香烟和电子烟的现象,佛山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违法商家进行警告,并劝告其将烟草下架。虽然学校周边有售卖香烟的情况出现,但是佛山烟草专卖局表示,学校周边贩卖香烟的商户都是无证经营。

佛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接下来将继续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执法,同时,佛山市检察院在本月6日过后还会进行相关暗访,“如果发现还有在学校周边售卖香烟的情况出现,将会针对这个现象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发出检察建议。”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来源:广州日报、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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