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年妇女对着镜头哭诉自己的委屈偷她东西的人没被罚钱自己还赔上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瓜被偷了
还要倒赔300块
河南瓜农庞大哥和他的合伙人懵了
他们种了200亩的西瓜眼看西瓜成熟了他们却欲哭无泪每天被偷的比卖的还要多

庞大哥对记者说:“自己跟村子的几户人一起承包了这200亩地,都是用来种西瓜的,但前面那个村的人,总是会来偷。自己的西瓜地都被这群人走出了条路了。”

而庞大哥赔钱还是因为前几天的一件事,当时庞大哥正在瓜地里巡逻,突然又看到有人来偷瓜,而且这伙人有一个还开着三轮车过来装西瓜。
看到庞大哥来了,就想跑,但庞大哥手脚快,一把就拽住了她,她因为骑着电动车,已经发动了,被庞大哥一拽,导致其两个膝盖被擦伤了。
没想到这个偷瓜贼还报警了。

更让庞大哥意外的是民警看到这个偷瓜贼受伤了还让庞大哥赔三百块钱这让庞大哥一时间有点懵但还是无奈地给了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庞大哥再也不敢拦偷瓜贼了万一追人的时候,他又擦伤了那不是又要赔钱本来赚的就不多这还要倒贴

那么对于这300块钱庞大哥该不该赔偿呢偷瓜的人该不该被处理呢
记者对此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盗窃他人的西瓜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案值较大的话,已经构成犯罪。为了防止他人偷窃自己的西瓜,现场去抓捕小偷的话属于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害,实际上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近日,淇县公安局通过官微@平安淇县 回应称,宋某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偷西瓜二人(宋某及其女儿)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二人受伤,经现场调解,庞某赔偿伤情300元钱。媒体报道后,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4日通报“瓜农抓贼倒赔三百”事件,相关民警被停止职务,偷瓜者行拘3日。

网友对这种执法纷纷表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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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表微评:【是“偷”还是“摘”,必须厘清】
“偷”还是“摘”?一字之差,性质大不同。情节再轻微,只要是偷,就是违法。若偏袒违法者,不仅让受害者遭受双重伤害,还会助长违法者气焰,侵袭法律尊严。有良法,更需落实,经得起“吃瓜群众”审视,经得起正义打量。

最新报道:
庞先生称,
事发后瓜地周围悬挂警示标语,
警察一天巡逻七八趟,
没人再进去偷瓜。
这是正当防卫,记住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两天同样引发舆论关注的,
还有一则类似新闻。
33吨井盖被搬空,不算抢?
▲来源:澎湃视频
这段视频显示,附近的村民使用自家的三轮车、摩托车等工具,搬抬井盖。
事情发生在8月1日,一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河南信阳市固始县时发生侧翻,井盖被堆到路边,事故车被拖走。2日,货主报警称,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村民搬光。
货主称,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先做笔录,之后又说不立案。3日,固始县东关派出所回应称,这个事情不够立案,当着面才算哄抢,少量侵占不构成犯罪。
网友纷纷对此表示质疑。


8月4日中午,固始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固始 发布这一事件的《情况通报》:关于媒体报道固始县发生货车侧翻村民搬空33吨井盖情况,8月3日上午,我局已立案调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也已专程赶赴固始进行督办。固始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追回了部分井盖。
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偷西瓜就是”偷“,
抢井盖就是”抢“,
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
莫让好人寒了心!
正义不能“打折”,
更不能“倒贴”!
点亮

让更多人看到!
来源:河南都市频道、齐鲁晚报、人民日报等
编辑:雷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