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宗!禅城法院启用互联网法庭,跨域审结涉台商事案件!
佛山政法 2019-12-11 11:40

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蔡小姐将同事陈女士告上了法庭。但原告人在佛山,被告远在台湾且无法前来开庭,这个官司该怎么打呢?12月9日,禅城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通过一根网线、两台手机,连起了法官、原告、被告三方,这起纠纷案得以在线达成调解,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这是佛山首宗利用“互联网法庭”审理的涉台商事案件。

案情回顾

蔡小姐与台湾籍的陈女士是同事关系。2017年开始,陈女士多次以投资为由向蔡小姐借款,并承诺向蔡小姐支付业绩报酬,蔡小姐同意并多次向陈女士出借款项。期间,陈女士曾偿还13万元,但其余款项经蔡小姐多次催要,陈女士都拒绝还款。

今年8月,蔡小姐以陈女士未能按约还款,已构成违约为由起诉,请求禅城法院判令陈女士偿还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业绩报酬、律师费在内合计人民币951613.35元。

法官介入调解

受理该案后,禅城法院法官杨莹得知陈女士远在台湾,且因各种客观因素无法前来佛山,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复与陈女士沟通案情。而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杨莹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使用互联网法庭,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组织审理、调解该案件。

互联网庭审,高效又便民

12月9日下午2时48分,在佛山中院的互联网法庭内,一个大屏幕上显示出杨莹法官、原告蔡小姐、被告陈女士的影像,三方通过在线视频对话的方式,同步、完整地参与了案件审理、调解程序。下午2时54分许,蔡小姐、陈女士达成调解,这起纠纷案成功审结。

“互联网庭审不仅快速解决了我当事人的纠纷和矛盾,也给双方省下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效率非常高。”庭审结束后,蔡小姐的代理律师黄先生直夸互联网庭审效率很高,庭审方式值得大力推广和运用。

以往由于路途遥远,居住在外地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意到庭参加诉讼,案件最后只能以缺席审判的方式进行,而“互联网在线法庭”则能够让当事人免于长途奔波,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与缺席审判相比更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知识链接如何确认互联网庭审中出庭的当事人身份?“人脸识别”技术

开庭前,首先要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双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庭审终端发送的验证码,进入庭审前置身份核对系统,按要求面对自己的电脑摄像头,网络业务平台随即自动提取、传输其人脸信息并与公安机关身份证数据库中的人脸信息进行技术比对。

人脸信息比对成功后,双方当事人 “出庭”符合法律规定,互联网庭审视频显示双方以及法官的画面,顺利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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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禅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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