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点普法|现代人借钱指南
法制日报 2019-03-01 06:30

某日

小胖把自己的限量版跑车借给阿松开

正巧阿松手头缺钱

就把跑车出租给了分裂七

不出半个月

此事被小胖发现了

于是小胖去找分裂七要车

咦?

这么一想

小胖和分裂七似乎都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我们该支持谁呢?

那今天漫点就和大家聊聊

你拿着我的东西

还能不还我?

上周我们聊过了啥叫占有

(漫点普法|小胖丢了一部手机,又丢了一部手机,双丢了一部手机,叒丢了一部手机,叕丢了一部手机……)

假如

老王新买了一部iPhone XS Max

她不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

都管领控制着这部手机

那么我们当然可以说——

老王占有这部iPhone XS Max

但如果老王不小心把手机丢了

又被阿松捡到

那么阿松占有这部iPhone XS Max 吗?

阿松在主观上和客观上

都管领控制着这部手机

他当然占有这部手机

但是!

和老王不一样

阿松的占有是

无权占有

像这种没有本权的占有

就叫做无权占有

什么是本权呢?

比如说物权啦

债权啦

身份权啦、监护权啦

还有属于公权力的扣押

这些权利都是本权

凡是对一个东西有本权的占有

就叫有权占有

但在日常生活中

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俩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比如——

小胖把自己的一套房租给阿松住

租期1 年

在这1 年里

阿松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为本权

对这间房子是有权占有

1 年之后

如果阿松还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

此时

因为租赁合同已经到期

所以以债权为本权的占有就消灭了

阿松对这间房的有权占有就变成了无权占有

但是

也有例外

如果房间到期

阿松还接着住

小胖知道以后并没啥异议的

那么小胖和阿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自动续期

变成一个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阿松对这间房依然是有权占有

《合同法》第236 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搞明白一个人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

最大的意义是可以帮助我们搞明白

这个人到底能不能要求别人把东西还回来

《物权法》第34 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在法律上这就叫做“返还原物请求权”。

举个例子——

小胖把自己的iPhone XS Max 借给了阿松用

阿松没告诉小胖

就擅自把这部手机作为担保物给了分裂七

因为分裂七对阿松享有质权

所以分裂七对这部手机是有权占有

那么在分裂七质权生效的这段时间里

对于小胖来说

分裂七同样也有权占有着这部手机

小胖对分裂七就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如果小胖想要回这部手机

只能等到分裂七对手机的质权消灭

分裂七对手机的占有变为无权占有之后

小胖才对分裂七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策划:马岳君(马哥)   刘青(叨姐) 

文案:王劢(老王)   

漫画:罗琪(分裂七) 

每周两期,

与你相约!

编辑:韩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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