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成一道闪电
照亮所有胖子
是大多数女生的梦想
但是盲目使用减肥药品
却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9月4日上午,由禅城区检察院起诉的一宗生产、销售假减肥药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法律确立公益诉讼制度以来,佛山市检察机关首例提起涉及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禅城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以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本次庭审。


起诉认定
自2016年起,陈某霞在多家实体药店及网店大批量购进处方药呋塞米片及空塑料瓶、胶囊壳、打粉机、打印机、包装盒及标签,并在家庭作坊式窝点内,伙同陈某差、杨某溪将购进的呋塞米片从原装瓶拆开倒入新瓶,或使用打粉机将呋塞米片磨粉后,包装成宣称能够去水肿、减重、速瘦的“美国普丽登速瘦加强版植物酵素利尿剂胶囊”等商品,并通过其自己及亲友的身份资料注册的6家网店进行销售。
至案发时,被告人陈某霞经营的6间网店销售各类含有呋塞米成分的假药合计人民币174余万元,目前全国各地已有496名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案涉及的呋塞米成分,在大剂量或者长期服用的情况下会造成人体损伤的不良后果,该案假药的销售实际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验认定
经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认定,在陈某霞等人的家庭作坊式窝点中缴获的标有“Puritan‘s Pride、Great Value Lemonade”等英文字样的5种成品为假药。

(多媒体示证)

法庭上,禅城区检察院公诉人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了7组41份证据(另有全国各地被害人的报案材料496份)并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陈某霞生产、销售假药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744000.7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对陈某霞处以价款三倍即人民币5232002.34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整个庭审持续了近四个小时,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的辩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3名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
经过开庭审理,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将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通过履行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活动。
通俗来说,如果发生了污染环境、破坏公共资源或是贩卖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一旦危害到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有权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为公众主张利益,即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禅城检察

禅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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