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买房子难,
其实买车位也并不容易!
如今新小区都会配套足够的车位供车主购买,
但在老式小区,车位不足的情况下,
这车位可就更显得抢手了……

近日,家住均安的陈叔
因为小区里的一个车位
与同住小区的黄先生不断有言语冲突,
最终演变成砸车被判刑的结局……



案情回顾
前年,陈叔搬进了均安一老式小区内居住。
在陈叔搬进来之前,小区的物业因经营亏损撤场,小区无人管理,遗留了不少历史问题,不少老业主跟之前的物业签订了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管理问题比较复杂,也难以在一时半刻得以解决。

(图自网络)
不过这些也并不影响陈叔日常的出入和生活。小区有一定的公共车位,日常,陈叔的车辆也还是能找到车位进行停放,直到这一次……
一天,陈叔把车停在小区某个车位,回家后却接到黄先生拨来的一通电话,并吵了起来:
“你停到了我的车位!快下来挪开你的车!”
“凭什么?这是小区的公共车位,你以为私自划车位并上锁就是你的呀?!”

(图自网络)
事情并没有就此过去,陈叔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一方面,陈叔认为自己停放车辆在该车位并没有过错;另一方面,他认为黄先生在该车位上私设地锁,霸占了小区的公共车位。
直到几个月后,在2018年11月15日的晚上,陈叔在外喝了点酒回到小区楼下。途中,他一眼扫过了一个熟悉的车位,定睛一看,“巧了,这不是黄先生那奔驰吗?”
这时,略有醉意的陈叔顿生邪念:“机会来了!”

(图自网络)
或许有了酒精的“壮胆”,陈叔熟练地走到了对面楼层的楼顶,并探头张望寻找黄先生的车辆。
确定目标后,他随手捡起来身边的一块花岗岩石块,趁没人注意迅速朝奔驰车丢了下去。
丢出去瞬间,陈叔赶紧蹲下身,听到“啪——”一声响,陈叔知道自己“命中了目标”,心里不禁有一丝报复后的喜悦。

不过,当黄先生发现车辆被砸,车顶破损时,心里却是拔凉拔凉的,他马上打电话报警。
黄先生想起之前跟陈叔的争执,怀疑是陈叔作案,但因没有充足的证据,无法证明是陈叔所为。
为了防止车辆再次被砸,黄先生在2019年1月特意把自己养的一条大狗拴在车位旁,负责看车,并在附近安装了视频监控,监控车位的状况。

(图自网络)
2月2日,陈叔看到黄先生在车位上拴着一条狗。他想起黄先生为了防止他停该车位,竟然用到了这种“手段”。越想越来气,在小区单车房门口捡起一块砖头即向大狗扔了过去。
不过这次陈叔却“失手”了。砖头并未砸中大狗,却把旁边的水管砸裂了。
黄先生来到车位旁并察觉到异样,随即调取了监控录像看到了陈叔的所作所为。
最终,黄先生将监控录像提交至公安机关报案,陈叔归案后对去年11月砸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判决
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叔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鉴于被告人陈叔犯罪情节较轻,有深刻的悔罪表现,且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21925元取得对方的谅解,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陈叔适用缓刑。

综上,根据被告人陈叔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顺德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叔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律条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顺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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