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三水街坊注意啦!
下周,
三水法院有案件将进行庭审直播!
是什么案件?
在哪里可以看?
先来看看直播预告~


庭审直播预告

1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3745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2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五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灿
书记员:成婉玲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告:龙石金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13日,案外人黄某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某纺织有限公司新厂车间因产品质量问题,对被告龙金石进行批评教育,被告龙金石不服并发生争执。期间,被告龙金石将黄某摔倒在地,并向黄某使用暴力致其受伤。案外人黄某受伤的情形被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案外人黄某对被告龙石金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经贵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龙石金向案外人黄某支付赔偿款48377.98元。
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案外人支付任何费用,案外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贵院未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案外人遂向原告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代被告向案外人黄某支付了2014年8月13日至2015年10月9日期间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28702.51元。
此后,原告向被告发出三社稽催《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要求上述被告于限定期限内偿还上述费用,但被告经催告后仍拒不偿还。
2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3746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2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五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灿
书记员:成婉玲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告:冯助喜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4日,被告冯助喜与案外人周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案外人周某受伤,被告冯助喜当场逃逸。案外人周某受伤的情形被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案外人周某治疗期间,由于被告冯助喜在外逃逸,案外人周某一直未能向被告追偿损失。为此,案外人周某先后于2014年5月22日和2015年7月29日以无法确定赔偿责任人为由,向原告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周某先行垫付其于2014年5月22日和2015年7月29日期间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193959.42元。
2018年6月,原告发现案外人周某于2015年5月与被告冯助喜达成赔偿协议,该协议约定由被告冯助喜向周某赔偿150000元。为此,原告分别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案外人周某返还上述赔偿款以偿还涉案医疗费用。该案件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后,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案外人周某从被告冯助喜处收取的150000元赔偿中不包含医疗费,案外人周某无须向原告返还涉案医疗费款项。
因此,尽管被告向案外人周某赔偿了150000元,但由于该款项中不包含医疗费,被告依法需向原告偿还原告已向案外人周某支付的涉案医疗费用193959.42元。
3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3748号
案由:追偿权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2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五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黄灿
书记员:成婉玲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告:覃庆坤
案情简介
2014年4月29日,案外人邓某在佛山市三水某铝业有限公司立式氧化车间期间,被告用高压气管打扫卫生时,不慎吹到原告臀部导致原告重伤。案外人邓某受伤后被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2015年1月9日,被告被贵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案外人邓某对被告覃庆坤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经贵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覃庆坤向案外人邓某支付赔偿款49577.4元。
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案外人支付任何费用,案外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贵院未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并裁定中终结本次执行。案外人遂向原告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代被告向案外人邓某支付了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11月22日期间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43023元。此后,原告向被告先后发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
4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682号
案由:诈骗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1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江棣枝
书记员:梁帅康
当事人
当事人:谢伟才、柯尚君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9日,被告人谢伟才、柯尚君为获取非法利益,由被告人谢伟才假冒佛山市三水区某中学的“某校长”,询问被害人禤某是否有兴趣承接学校的下水道工程,约定第二天到学校查看工程现场。4月10日,被告人谢伟才致电禤某,谎称佛山市卫生局要来检查学校的卫生情况,学校需要采购一批联邦抗菌素消毒水用于搞卫生迎接检查,而自己与联邦抗菌素消毒水的佛山经销商“李经理”闹矛盾,让禤某出面帮忙购买100瓶联邦抗菌素消毒水送到学校,并将“李经理”的联系电话告诉禤某。由被告人柯尚君假冒的联邦抗菌素消毒水的佛山经销商“李经理”告诉禤某要先付款再发货,成功骗取禤某将人民币38000元存入到其指定一个工商银行账户。
2019年10月16日,被告人柯尚君家属赔偿被害人禤某人民币38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5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689号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3日 9:1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李韬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当事人:黄宇强、黄真裕、冼家辉、黄华宏、陈观爱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郑玉成(在逃)雇用被告人黄宇强、黄真裕、冼家辉、黄华宏、陈观爱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房进行组装假冒注册商标手表,被告人黄宇强负责陈观爱的工资发放、该加工点的日常管理、接收订单、送货、收取手机零配件等工作;被告人黄真裕安排冼家辉、黄华宏、陈观爱组装假冒商标手表。
每日18时许,黄宇强将当日组装好的假冒注册手表用一黑色背包装好,驾驶白色大众牌汽车送货到广州三元里,第二天送货时以钢材质的40元一只、陶瓷材质的45元一只、碳纤维的50元一只的价格收取前一天手表的加工费。自2019年2月中旬至2019年6月24日案发,五人生产、销售假冒上述品牌的手表3300只,收取加工费148500元。
2019年6月24日18时许,民警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房查获成品的假冒RICHARD MILLE注册商标成品手表110只,假冒FRANCK MULLER注册商标成品手表4只,假冒RICHARD MILLE、FRANCK MULLER、ROLEX注册商标的表面、表底盖、表带等手表零配件一批。经鉴定,查获被侵权产品正品市场销售总价值为人民币176984650元。
6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民初3478号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1日 9:00
开庭地点:第十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何健钊
书记员:叶凤华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荣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冯志伟、汤玲玲、冯智恒
案情简介
被告一于2015年入职原告处,担任装修部主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工程的工程款。2017年1月13日被告一与原告签订还款计划书,但被告一仍未能归还。2017年9月26日原告与被告二、三签订担保还款协议,后三被告未能归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7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701号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5日 9:0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艳娟
当事人
当事人:陈锐强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30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陈锐强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医院停车场,秘密盗走被害人陆某一辆红色大运牌正三轮摩托车。2019年8月13日公安民警抓获陈锐强,在其配合下起回被盗的大运牌正三轮摩托车并已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上述车辆价值人民币4336元。
8
案件
案号:(2019)粤0607刑初703号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19年11月15日 9:10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法官:曾巧珍
书记员:刘艳娟
当事人
当事人:李建锋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15日23时许,被告人李建锋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去至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某楼下,盗走被害人成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女装摩托车。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3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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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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